返抵太原人员摸排范围从武汉扩大到浙、鲁、皖、豫等省

返抵太原人员摸排范围从武汉扩大到浙、鲁、皖、豫等省

关于扩大抵并返并人员医学观察范围的通告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经我市疫情防控疾控专家组研判,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从即日起扩大抵并返并人员摸排健康管理范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抵并返并人员的摸排健康管理范围从武汉扩大到湖北全省以及浙江、山东、安徽、河南、天津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的地区。来自上述地区的人员,请主动到居住地社区登记,配合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各火车站、客运站、机场要重点关注来自上述地区人员。

二、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在接诊患者时,要高度关注来自上述地区的人员,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做好患者信息登记,加强个人防护,规范医疗救治。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2月3日,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公路卡口按照“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的工作要求及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疫情排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在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口、国省干道及县乡公路市域入口设置检测点,对过往车辆行人实行24小时全覆盖疫情防控检测。在每个检测点由各县(市、区)抽调责任心强的交通、卫健、公安、交警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排查组,指定专人负责,对辖区所有公路卡口(包括高速公路收费站口、国省干道及县乡公路市域入口)逐车逐人排查,确保不漏一车一人。

交警部门工作人员需负责将车辆和行人引导至待检区域。卫健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对所有车辆及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过往车辆内乘坐人员测温时,车内人员无须下车,测温人员依次对车内人员测量体温;在户外对行人测温时,要对测温仪采取必要的保暖措施,避免产生测量误差。检测体温低于37.3℃的立即放行;第一次检测体温超过37.3℃的,需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体温仍高于37.3℃的,卫健部门要详细登记其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并询问流行病史,如无流行病史的,告知其到附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有流行病史的,安排专人专车转运至附近的发热门诊做进一步排查,并进行跟踪回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车辆牌照、驾驶人驾驶证拍照登记,汇总后交公安部门核查。公安部门负责对所有乘车人员进行身份证登记和核录。测温、车辆核验、人员核验同时进行;车辆及人员登记检测后,如不存在任何问题和隐患,立即放行,确保交通秩序良好顺畅。

按照要求,工作人员实行每日三班倒工作制度,交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岗,排查组负责人要落实好交接班事宜,上一班人员对下一班人员要进行业务指导,认真做好当班期间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设备设施、疫情情况等交接工作。各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确保检测点工作人员充足,配齐照相机、测温仪、身份证核录仪等相关检测设备,同时做好检测点的后勤保障工作。各检测点工作人员如因不负责任、工作疏漏导致疫情蔓延扩散,将严肃追究各县(市、区)及检测点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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