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协出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五十问》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使鼠年春节成为我们经历中一个特殊而难忘的假期。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按照市司法局党委的指示精神,从1月23日(腊月二十九)开始组织专业律师投入到为抗击疫情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工作中。非常时期就要有非常态度,在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的动员部署下,全市律师和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积极踊跃参加到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中。在京的副会长赵曾海、张峥、马慧娟、毕文胜、韩映辉、郝春莉等律师纷纷表示“我在北京,有需要随时叫我”。其他副会长王清友、张小炜、高警兵、刘卫东、监事长王志强等要求律师事务所第一时间响应协会号召,积极组织本所律师投入到抗击疫情的战斗中。北京市律师协会各秘书长带领办公室、党办、行业发展部、业务部、宣传联络、怀柔培训基地部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主动放弃休假,从除夕开始加班直至正月初五,随时待命,配合律师完成各项工作。疫情面前,北京市律师协会紧紧团结在市司法局党委周围,以实际行动体现了首都律师的责任和担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0、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主要依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刑法》《专利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同时参照《国际卫生条例(2005)》及相关国际条约和双边协议等。

凡例

法律文件名称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略,其余一般不省略,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简称为《传染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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