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第1號公告 對交通運輸採取管控措施


省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第1號公告 對交通運輸採取管控措施

吉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告

(第1號)

我省即將迎來春節過後人員返程和學生開學返校兩個客流高峰期,為嚴格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過公路路網和交通運輸工具傳播,有效阻斷病毒傳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網絡暢通、應急運輸綠色通道暢通、群眾生產生活物資運輸暢通。即日起,吉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對我省交通運輸採取管控措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各市(州)黨委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省界13處高速公路主線、23處國省幹線公路以及農村公路入省方向設立公安檢查站,對入省車輛內的人員(應急運輸車輛除外)進行衛生檢疫。

二、各地公安部門做好對車輛的攔截檢查和現場秩序維護。衛生健康部門對車內人員開展體溫檢測、防疫篩查,發現體溫異常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處置,並做好人員登記工作,交通運輸部門和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提供相應保障服務,協調配合公安、衛生健康部門設置留觀室和開展現場查驗等工作,根據車流量,合理安排衛生檢疫力量,採用複式檢測等方式,提高檢測效率和質量,保證通行能力。

三、按照交通運輸部“一斷三不斷”、“三不一優先”要求,未經省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准,不得擅自採取封閉高速公路、阻斷國省幹線公路和堆填、挖斷等硬隔離農村公路等措施,其中,與公路交通暢通關係密切的109個高速公路收費站不得封閉,其他65個高速公路收費站如確因防疫力量不足需臨時封閉的,由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加強現場交通管理,必須保障防疫、救護和應急物資運輸車輛的正常通行。

四、全部暫停我省省際班車客運、旅遊包車客運(政府指定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除外),恢復時間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另行通知。

五、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部門加強工作銜接,做好接駁運輸工作,避免旅客滯留。

六、做好應急物資、應急運力的儲備工作,保證群眾生產生活物資的剛性需求。

七、公安、交通運輸、物價等部門嚴厲打擊交通運輸領城各類非法經營、超範圍經營、擅自漲價,宰客、甩客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

八、各級黨委政府根據疫情情況確定城市公共交通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客貨場站、服務區以及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衛生清潔,通風消毒,做好司乘人員安全防護工作。

附件:

1、13處高速公路省界出口明細

2、23處國省幹線公路省界出口明細

3、174個高速公路收費站管控情況明細

吉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2日

附件:

1.13處高速公路省界出口明細

省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第1號公告 對交通運輸採取管控措施

2. 23處國省幹線公路省界出口明細

省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第1號公告 對交通運輸採取管控措施

省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第1號公告 對交通運輸採取管控措施

3. 174個高速公路收費站管控情況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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