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2人租房1月後跑路,桌子床墊全帶走:彌補損失,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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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鏈接讀了好幾遍,字是都認識也沒有很清晰的理解,所發事情是個什麼情況。請不要做標題黨。

現在租房市場基本有三種出租方式

第一:房東自己在網上免費發佈的個人房源,和在小區物業登記幫忙找租房客戶。

第二:房東委託中介服務公司,登記要出租的房屋信息。

第三:房屋租賃託管公司,房東把房子租給託管公司,承租方與託管公司簽訂租房合同。

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不受影響,個人租房提示

在籤合同時一定要確認房東的產權信息,是否是房屋產權人,有義務提供房本原件身份證原件證明。在合同裡寫明租住期限,押金金額,房屋租金是否含有物業費。水費電費餘額。

房東一方在把房屋租賃給個人時,需要承租人的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幾人居住,到物業備案協助租戶辦理小區門卡。在合同中寫清房屋內傢俱家電物品清單,損壞賠償標準。到期不住或未到期應多長時間告知,押金退還前提說明。


港區房談


在租戶承租業主房屋使用時,應有租賃協議對雙方權利義務進行歸屬,並讓租戶繳納一定的押金,防止租戶跑路和拖欠水電費,傢俱家電的損壞。並複印租戶的身份信息。如果租戶租住的時間短,跑路後,收集證據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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