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案情通报

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2月2日发布案情通报:

2020年2月1日16时40分,南明公安分局接报警称:在辖区亨特国际城市广场购物商场发生纠纷。接警后,我局网格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将当事双方带回大南门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取证:2020年2月1日16时30分,违法行为人陆某(女,29岁,江苏姜堰人)在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蔓延期间,贵州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违反有关疫情防控措施的要求,在不佩戴防护口罩的情况下进入贵阳市南明区文昌南路亨特国际城市广场。亨特国际城市广场工作人员发现陆某未佩戴口罩后及时对其进行劝告,并向陆某提供口罩,要求其佩戴。陆某拒不佩戴口罩,并强行进入亨特国际城市广场。在广场工作人员对陆某进行劝阻的过程中,陆某大吵大闹,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殴打,致使亨特国际城市广场内人员聚集,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的影响。2020年2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南明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陆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2月1日当天,在违法行为人陆某被民警带至派出所调查后,我局立即通知社区医院医务人员到派出所对陆某进行测量体温等检查。2月2日,我局将违法行为人陆某带至医院进行体温测试以及相关检查,均未发现陆某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症状。

南明公安温馨提示:疫情当前人人有责,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区域应自觉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管理、劝导。对于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公共秩序等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

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 2020年2月2日


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案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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