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案情通報

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2月2日發佈案情通報:

2020年2月1日16時40分,南明公安分局接報警稱:在轄區亨特國際城市廣場購物商場發生糾紛。接警後,我局網格民警立即趕赴現場,並將當事雙方帶回大南門派出所進行調查處理。

經調查取證:2020年2月1日16時30分,違法行為人陸某(女,29歲,江蘇姜堰人)在全國新型冠狀病毒蔓延期間,貴州省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後,違反有關疫情防控措施的要求,在不佩戴防護口罩的情況下進入貴陽市南明區文昌南路亨特國際城市廣場。亨特國際城市廣場工作人員發現陸某未佩戴口罩後及時對其進行勸告,並向陸某提供口罩,要求其佩戴。陸某拒不佩戴口罩,並強行進入亨特國際城市廣場。在廣場工作人員對陸某進行勸阻的過程中,陸某大吵大鬧,並對工作人員進行辱罵、毆打,致使亨特國際城市廣場內人員聚集,擾亂了公共秩序,造成惡劣的影響。2020年2月2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南明公安分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陸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2月1日當天,在違法行為人陸某被民警帶至派出所調查後,我局立即通知社區醫院醫務人員到派出所對陸某進行測量體溫等檢查。2月2日,我局將違法行為人陸某帶至醫院進行體溫測試以及相關檢查,均未發現陸某有發熱、感冒、咳嗽等症狀。

南明公安溫馨提示:疫情當前人人有責,廣大市民要做好個人防護,在公共區域應自覺佩戴口罩,積極配合工作人員管理、勸導。對於侮辱工作人員、擾亂公共秩序等不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處理。

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 2020年2月2日


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案情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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