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组织聚餐,两人被拘留!

疫情期间组织聚餐,两人被拘留!

疫情是我们共同的敌人,不论身处何处,不论男女老少,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置身事外。但有些人却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极其不负责任,为一时的私欲组织聚餐,殴打疫情防控人员 、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期间组织聚餐,两人被拘留!


案例一:组织聚餐

1月31日15时30分,磴口县公安局东风派出所会同磴口县旅游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疫情防控巡查工作中发现位于磴口县巴镇某烧烤店内有人聚集用餐喝酒。随后检查人员进入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当场将正在喝酒聚餐的马某、田某等人查获。

经调查,烧烤店负责人马某、厨师田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履行相关通知、规定,召集朋友共计5人私自在店内喝酒聚会,严重影响磴口县的疫情预防。磴口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马某、田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面前容不得一丝侥幸心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请广大群众尽量减少出行,避免人群聚集引起的交叉感染,减少疫情传播。

案例二: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1月31日12时许,磴口县哈腾套海农场工作人员在哈腾套海农场二连路口开展疫情管控的过程中,隆盛合镇居民姜某某和陈某某驾驶轿车不听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劝阻,强行闯卡驶离检查站。工作人员随即报警,接到报警后,磴口县公安局第一时间组织各警种联合开展查缉布控,成功将姜某某、陈某某抓获。

经调查,姜、陈二人对强行闯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磴口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当前,广大医护、疾控、公安民警及社区工作人员挺身而出、共克时艰,不分昼夜守护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阻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案例三:殴打疫情防控人员

1月30日22时许,魏某(女)驾驶车辆进入临河某小区时,不但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还出手打人,被临河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当晚,魏某驾车前往临河某小区亲戚家,发现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正在检查、登记,魏某便驾驶车辆绕离卡口,从附近隔离带闯入,工作人员上前劝阻,但魏某不仅不配合工作,反而辱骂、殴打工作人员,企图强行进入小区,工作人员随即报警。

1月31日,临河区公安局依法对魏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需要每一位居民的积极参与,需要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检查管理,尽量不出门不扎堆,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监制 | 周恩立

审核 | 段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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