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有權停業主的水電嗎?

美女影視劇場


物業沒有停水停電這個權利。物業只有起訴的權利以及願賭服輸、認賠退場的權利。


老農9588


物業公司收不到物業費,上上下下自然很著急,就如同你每月出滿勤卻拿不到工資一樣。如果真是拿不到工資,那麼有的人在單位還可能上躥下跳,滿地打滾,潑婦般的罵街(多年前筆者在工廠裡,見過一女工被扣幾塊錢,中午在車間門口罵了一個鐘)。

不管什麼理由不交費,物業公司斷業主水電為下下策。由小區轉供水電的還好說,業主不繳物業費水電費,物業公司就能敲鑼打鼓的當你面斷電斷水,但是如果小區是市政供水供電,物業人員一般是悄悄的幹活,陰你一把,沒有多少證據讓你捏著。

不錯,誰讓你把人家逼急了呢?兔子急了會咬人,把一群人逼急了,誰知道會幹什麼事?你翻翻淮南最近一週的報紙,總能找到一些失去理智的新聞。


你問律師,業主和物業的做法合法嗎?有點頭腦的律師會告訴你:你不交物業費首先是非法的。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一個雙務合同,即雙方都有履行義務,從你的描述看,物業公司首先是履行了義務,只不過服務質量差強人意,而你明裡什麼義務也沒履行!以你的口氣說物業只收費不做事兒,這明顯是氣憤用語,起碼小區的大門有人看著,地有人掃吧!最差最差也有安排工作人員向你收錢吧!也安排了客服人員與你溝通說服你繳費吧!怎麼說人傢什麼事也不幹呢?


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後進駐小區的,他的工作職責僅限於物業服務合同的要求。不知道你要求他們做些什麼事?在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之內嗎?會不會太過分了?

在春節前的二月份看到了一個悟空問答(下圖),

對於這個問題,你怎麼看?

對於你受到的侵害,表示同情,但不建議你以不交物業費的形式抗爭,既無效又吃苦,你為什麼不想一想,沒人受理你投訴的原因呢?

即使你想上訴到法庭,想因為服務質量差而起訴物業公司,怕是法院也不搭理你,因為你缺失了一個維權的要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物業費繳納證明:發票或收據。

對這種業主不交費,物業公司以粗暴簡潔的方式催費,雖不贊同但能理解。

一個小區有更多的業主效仿、抗拒繳納物業費,既不利於事情的解決,也拖垮了小區的物業服務品質,最終是小區業主和物業公司兩敗俱傷,誰也討不了好!


筆者的建議:立即繳納所欠繳物業費,然後以合法的途徑維權:

1、向街道社區、房管部門反映物業公司服務品質問題;

2、積極行動起來,組織業主維權團體,首先成立業委會,對於實在差勁的物業公司,全體業主投票表決解聘現在的物業公司,將業務委託給其它物業服務公司

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所有業主都繳過費後,依你的說法,物業會變好了:既收費又做事呢!

存在這種可能性的,因為世事無常。


老包有時不在線


物業服務覆蓋範圍比較廣,也充滿了不可預見性和動態性,日復一日,存在瑕疵在所難免。不能說服務不好就不交錢,畢竟有保安巡邏,有保潔掃地、有人維護配電房。說些日常所見的,你家廁所用過的衛生紙、廚房垃圾、生活垃圾,是物業拉出小區的。路燈、草坪燈、樓道燈壞了是物業換的,這些電費也是物業交的。拖地、綠化澆灌都是要付出勞動的,這些水費也是物業交的。還要聽你以業主的名義趾高氣揚的指責,因為某些瑕疵就讓人家從五湖四海聚到一起給你白乾?人家也是爹媽父母養的這麼大,就應該跑過來給你免費幹?就如同說飯店飯菜不好吃就不給錢?學生成績不好就不交學費?法律不支持拒繳物業費的方式維權,因為好多人打著維權的旗號不交物業費。不交物業費首先是佔其他業主便宜,拉低服務標準,其實物業做的好是那些履行繳費業主的功勞,哪些打著維權旗號不交費的業主恰恰是小區管理越來越差的罪魁禍首。真要屬於物業企業職責範圍以內的而物業企業不作為,可以向房管局物業科投訴,也可以提議換物業,也可以起訴,但起訴之前先要交掉物業費,不能只主張權利而不盡義務。


李覠


對於這一問題,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如果業主沒有繳納物業費,物業是沒有權利來對業主進行斷水斷電的,因為這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也是兩個不同的法律依據。

簡單地說,業主繳納物業費,是因為物業給業主提供了物業服務,依據的是業主與物業公司所建立的物業服務關係,或者說是物業服務合同。所以當物業提供了物業服務之後,業主如果沒有按照合同約定來履行繳納物業費的義務,那麼物業公司可以依據物業合同當中所記載的相關違約責任條款來追究業主違約責任。



但是供水供電這個事,並不是物業公司索能夠操作的,它應當是供水公司與供電公司的義務。即便是停水停電,也應當是供水公司或者供電公司來行使,而即便要行使這種停水停電的權利,前提條件也得是小區業主使用了水和電之後沒有支付相應的費用,也就是說,小區業主,在不繳納水費或電費的情況下,供水公司和供電公司才有權對其停水停電,這樣的權利和義務才是對等的。

所以可見物業費與停水停電之間是沒有直接關聯的。那麼現在小區業主沒有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自然沒有權利對小區業主進行停水停電,這種無權不僅是指物業公司本身就沒有停水停電的權利,另外即使物業公司有相關的權利,現在小區業主欠交的也並不是水費和電費,而是物業費,所以物業公司依然不能行使這種斷水斷電的權利。



但是在現實生活當中很多物業公司其實都是違法操作的,無非就是想利用這種手段來迫使小區業主繳納物業費,那麼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小區業主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向物業公司主張自己應有的權利,敢於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任律師工作室


謝謝@小草sean 的邀請。很抱歉,這類問題在悟空問答裡已有很多了,太重複了。本題也有好多專家學者已回答了。我只簡單地回答一點就是:物業公司是沒權停水停電的,但好多物業公司還是這樣去做了……生活中有時我們感覺到挺無奈的……



社會共同體


其實關於物業是否有權利因業主拒交物業費用而停水停電的問題,已經有好多人問起了。

首先,確實是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因為業主拒交物業費用而進行停水停電。


但是如果你要對因為是你欠物業費,物業公司才進行停水停電的這種行為進行維權,確實存在這一定的難度。

因為就問題來說,物業公司停水停電雖然違規,但是作為維權的你同樣也是違規拒絕交費,而且還是您違規在先,所以在道理上也是雙方都有責任,出面協調部門也一般都是讓物業公司給你先供電供水的同時也是讓您繳納物業費用的。您說,如果您交了物業費用,您不用去維權物業公司也會給你供水供電啊。您說如果您不交物業費用,物業公司還是繼續給您停水停電。反正雙方都有錯誤,各打50大板的事,物業公司不怕麻煩。

同時,物業費對小區的整體維護和運轉,對小區設備設施的更換和檢查都是至關重要的,您在欠費的同時,您不僅傷害的是物業公司的利益,你也傷害到了其他業主的利益,也得不到其他交費業主的支持。

為了業主們的安全,物業公司每年、每月都會進行很多設備的檢查和更換工作,都會投入很多的資金,同時小區還有很多國家強制性要求安全檢查和維護的工作,這些費用都是從業主繳納的物業費里扣除的。比如電梯每年要檢查維修24 次、消防設備設施檢查和更換、各種水管、電線建材檢查更換等很多都需要大量費用。而這些費用無論業主繳納不繳納,業主入住沒有入住,物業公司都得給人家錢進行維修和檢查,這才有了為啥很多業主不明白,業主買房沒有入住還要繳納相關物業費用的起因。

所以,物業費是維護小區安全運轉的重要資金來源。如果大家對物業服務不滿意,可以去投訴,可以成立業委會,要求物業公司,讓物業公司儘快成長或者乾脆召開業主大會解聘它。但是如果因為對物業公司不滿意就欠費的話,作為為集體服務的物業公司也不可能達到所有業主都滿意的要求。如果所有業主都是不滿意就不繳納物業費,那麼這個小區的維護也就無法完成,物業公司也就無法在繼續服務了。雖然確實有很多業主對物業不滿,但是目前來看,小區還是需要物業公司的服務的。所以大家無論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小區整體價值,還是如實繳納物業費的好。一碼歸一碼,服務不好可以投訴可以舉報,但是因為對物業有所不滿就拒交物業費,是您對自己房屋不負責的同時也對小區其他業主不負責。


小區物業人


謝謝@小草sean 的邀請。這類問題在實際生活中還是常有發生的,業主和物業之間的對抗不利於建設優質小區,最終損害的是雙方的利益。


1.“物業只收費不做事”這話說的太絕對,說明業主對於物業管理的認知不足。不可否認物業公司或在服務上存在瑕疵、或某環節某區域服務不到位,但不可能一事不幹。

業主以欠費來對抗,不是合理的方式,這是違約行為。物業公司服務存在問題,建議聯合其他業主進行投訴,(在沒業委會情況下)由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來主持雙方溝通和協商,督促物業公司做出改變,改進服務,提升服務品質。

2.業主欠費,物業公司停水停電來應對,這在實際中也蠻多,他們想通過一些麻煩事來促使業主妥協。可以明確,物業公司以停水停電來應對業主欠費,涉嫌違規!物業公司沒有這個權利,物業費與水電屬於兩種合同關係,擅自停水停電則侵犯了業主的合法權益。

但是,但是如果供電供水部門委託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那麼在業主拖欠水電費時,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對業主停水停電。(欠水電費非物業費)。


韋小龍女


水、電都有國家專業的獨立部門(水廠、電網公司)進行管理,物業公司只是便於小區的管理,負責附帶地進行收取並轉交以上各部門而已!物業無權停小區業主的水、電,這是違法行為。


清醒大腦


分享有用的法律知識,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提出精準的解決方案。

一、首先,物業公司是沒有權利停業主的水電的。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5條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業主與供水、供電公司簽訂合同,向供水、供電公司繳納了相應的費用的,供水、供電公司就應該供水、供電。物業公司不是供水、供電的合同當事人,其無權擅自中斷對業主供水、供電。


二、即使你方有惡意違約不繳納物業費的情形,物業公司也無權以停水停電的形式逼迫你方繳納物業費。

首先供水供電的單位並非物業公司,你方既然按約定即使繳納了水電費,那麼水電公司向你方正常供水供電的情況下,物業公司無權突破合同相對性,以服務合同為由斷水斷電。

其次,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並非供水供電,在你方拒不繳納物業費的情況下,物業公司應當訴諸司法途徑解決與你方之間的合同糾紛。

好了,回答就到這裡,物業方面如果有任何問題,可以私信給我們留言。


麋鹿說法


業主和物業公司簽訂的是物業服務合同,業主和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簽訂的是供水、供電合同,這是兩個獨立的法律關係。物業公司只有對供水、供電設備進行維修的權利,並沒有權利切段水、電,水、電的供應方是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局。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業主和自來水公司與供電局的供水、供電屬於一種合同關係,只有當業主出現違反合同或是違反國家規定的情況下,自來水公司或是供電局才有權停水停電,物業公司無權切段水電。若是物業公司切段水電,可以找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政府居委會或是街道辦提出投訴,或是訴訟物業公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