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司法行政系统抗击疫情综合报道之十七都兰县“七强化”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矫管理

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打响以来,都兰县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防控指挥部号令,按照省、州司法行政机关部署要求,采取“七强化”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安全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证。

强化疫情防控。局社区矫正中心、各基层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近期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强化教育引导,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有力有序开展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强化基础工作。各基层司法所及时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细致排查,严格落实每日排查报告制度,特别是对已请假出省探亲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仔细排查,掌握是否与疫情地区发生过接触,逐人登记造册,确保无一人遗漏,并严格落实返回都兰后疫情管控规定。局社区矫正中心要切实发挥监管平台作用,及时汇总每日情况,全面掌握底数,确保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

强化审批制度。局社区矫正中心、各基层司法所按照省厅统一要求,暂停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审批,暂停到所“指纹+面部”识别现场签到,并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引导,对不请假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经查实,一律给予警告处分。对1名省外社区矫正对象请假期满拟返回人员,及时通过电话告知我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明确告知矫正对象暂不返回原籍,并同步在社区矫正监管平台进行续假处理,目前该社区矫正对象继续在省外居住,暂不回原籍。

强化监管措施。各基层司法所利用乡镇、村社开展外来人员摸排和公安派出所人员核查等有利时机,并采取电话、微信等形式,全面掌握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动态,严格落实监管制度,确保对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防止脱管漏管。疫情防控期间,各基层司法所不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任何集中活动,暂停集中报到、集中学习、集中劳动、集中宣告等聚集性活动,充分运用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和本地微信平台,以网上巡查、核查、指尖课堂为主开展日常监管教育工作。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阳光驿站微信群和致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等方式,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亲朋聚会,若发现发热,胸闷,胸疼,呼吸困难等症状第一时间报告,并督促矫正对象及时到就近村社、乡镇卫生部门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强化应急处置。疫情防控期间,各基层司法所切实规范排查制度和请假人员工作台账,严格按照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强与乡镇卫生院的联系,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疑似或者确诊的病例,立即按要求报告,并同步启动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强化信息报告。局社区矫正中心积极会同公安、网信等部门密切关注社区矫正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发现负面舆情要及时逐级上报,依法妥善处理。各基层司法所不断强化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于每日下午15时前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动态情况报局社区矫正中心,由局社区矫正统一汇总后报州社区矫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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