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再部署


市检察院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再部署

30日,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陶成专门组织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对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会上,再次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传达了市委和省检察院相关工作要求,研究了下一阶段防控工作。

陶成指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以及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迅速行动,深入推进。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联控联防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建5个专门工作组,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制度,做到“日报告”,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履行好检察职责,对两级检察院依托四大检察,服务保障疫情防控进行安排部署,通川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编造虚假信息案,万源市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涉嫌非法经营一次性医用口罩案;深入辖区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了解指导疫情防控,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陶成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最高检印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省院和市委的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和工作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各项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托“四大检察”职能,依法参与疫情防控期间制假售假、暴力伤医、非法经营、妨害公务等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案事件的处置,做到日报告全覆盖,在抓好检察机关自身防控的同时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检察保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会议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防控情况,逐条逐项研究解决当前防控期间办案中讯问询问、文书送达等重点难点问题,并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涉检察诉讼具体工作、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方式、节后上班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等进行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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