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公告」禹州这些场所须佩戴口罩!不听劝阻者将依法处理

「3号公告」禹州这些场所须佩戴口罩!不听劝阻者将依法处理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减少人口流动,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维护公众安全,现下达命令如下:

一、禁止各类酒宴和公众聚餐、聚会活动,停止所有庙会、集会。

二、所有自湖北返禹来禹人员必须加强自我隔离,居家观察,禁止串门。

三、禁止广场舞等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市内所有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场所、影院、网吧、棋牌室等公共场所一律暂停活动。

四、市内除医疗机构、加油站、药店、婴幼儿用品店、小超市正常运营外,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五、市内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收客,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科技馆、图书馆、规划馆及所有景点景区一律关闭。

六、所有客运站、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公交一律暂停运营。

七、市内中小学、幼儿园延迟开学;校外培训机构、辅导机构及托管机构等一律暂停。

八、全市公墓、陵园、骨灰寄存处等集中祭祀场所暂停开放,停止一切祭祀活动。

九、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等所有公共场所,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规范实施管控,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车辆等,全部进行消毒管理。

十、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人员取消休假,全员到岗到位;所有出差一律取消,各种招商引资活动一律暂停。

本令自2020年1月27日零时起施行,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禹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