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价格监控,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将受到处罚!


河南市场监管局


1月27日,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与近日向全省经营单位发布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全省各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不得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


《告诫书》要求,各相关经营者应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和服务,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针对当前省内部分地区存在的防疫商品价格波动情况,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并保持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元~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爱琴)


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


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如何保障市民的“菜篮子”供应?今日,记者从郑州市场发展中心获悉,该中心今日召开全系统疫情防控视频会议,对全市市场保供稳价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举措一:现有市场提前开门营业

针对目前的疫情防控要求,郑州市场发展中心要求,各区市场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现有市场提前开门营业,坚决做到保证供应,稳定物价,确保春节和防疫期间市民购买农产品需求。同时,积极联系货源,协调各市场开办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货源供应商,多渠道备货,保障春节和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农产品充分供给。

严格价格监控,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将受到处罚!

举措二: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将列入红黑榜评定内容

对疫情防控期间市民最关心的物价问题,郑州市场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作为红黑榜评定及市场管理星级评定的重要考核内容,取消相关资金奖补。”

举措三: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正面宣传

为避免疫情防控期间引起消费扎堆及恐慌,记者了解到,市场发展中心将指导各市场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市场供应情况,正面引导市场商户和消费者不扎推、不恐慌、不哄抢,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实做到理性防疫,理性消费,理性购物。

严格价格监控,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将受到处罚!

举措四:做好入市前的体温测试,在市场内免费发放口罩

“疫情防控期间,市场发展中心还强化联防联控,建立五级联动防控工作机制,做好入市前的体温测试,对入市商户进行登记造册,在市场内免费发放口罩,组织市场商户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及全方位开展搬家式大扫除和全面消杀工作,并畅通信息,及时报送,对遇到的问题坚决做到早发现、早管控、早报告、早处置。”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举措五:源头供应正在积极对接中

记者还从市市场发展中心了解到,目前,郑州市大部分农贸市场已经完成全业态部分召回,源头供应正在积极对接中,目前已经与中牟韩寺种植基地、港区芹菜种植基地、周口扶沟各乡种植基地等多渠道完成对接,联系筹备到至少100吨的大白菜及其他各类水果蔬菜,近期将运往我市各农贸市场,届时将极大缓解市民“买菜难”问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