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我在岗】丹凤县公安局全力开展禁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

新年期间,丹凤县公安局广大民警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扎实开展城区禁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不断净化城市环境,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春节我在岗】丹凤县公安局全力开展禁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


1月24日至25日(农历大年三十、初一)县局出动警力270余名,分别在城区冠山路口、丹庾路口、西环路、江滨路、凤冠山门设立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点,对春节祭祖、走亲访友的群众进行禁放规定宣传,进一步赢得群众理解支持,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通过前期电视广播、微信平台、发布公告、手机短信等形式多样的宣传,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除夕当晚,县局巡特警大队、治安大队、龙驹寨派出所联合开展城区禁放烟花爆竹专项巡查,有效制止处理了6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当场没收烟花爆竹20余件,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收效显著。

【春节我在岗】丹凤县公安局全力开展禁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

图释:设立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点


【春节我在岗】丹凤县公安局全力开展禁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

图释:出动宣传车 开展禁放规定宣传


【春节我在岗】丹凤县公安局全力开展禁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

图释:对返乡群众进行禁放规定宣传


【春节我在岗】丹凤县公安局全力开展禁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




丹凤县公安局,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春节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严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广大居民在下列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丹凤县龙驹收费站以西,古城岭以东,凤冠山以南,南岭以北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河涧社区、罗家社区、刘家河社区、凤麓社区、丹江社区、中街社区、水泉社区、鹿池社区、东河社区、西凤社区、西关社区、下湾社区、凤冠社区)等13个社区,划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在禁燃区内从2020年1月1日起,任何时间、任何地段均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1、从严从快查处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3、自觉遵守禁放《通告》共创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

4、操办“红白喜事”不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5、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放《通告》;

6、自觉遵守禁放《通告》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春节我在岗】丹凤县公安局全力开展禁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


丹凤公安同时提醒广大居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或案件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警民携手,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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