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黑校车”驾驶人超载 被判危险驾驶罪

四川新闻网自贡1月22日讯 (杨委 吴礼秋 记者 徐昭磊)

1月21日,自贡市大安区法院巡回法庭在何市镇,对一起面包车驾驶员涉嫌危险驾驶的案件进行公开审判,被告人陈某因危险驾驶罪名成立,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2019年9月6日7时许,陈某驾驶川CPV3XX小型面包车由永嘉乡钟鼓山村向永嘉小学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点灯坳路段时被大安交警执勤民警挡获。

经查:陈某面包车准载7人,实载29人,其中28人为5岁至10岁的学生,陈某按照每人每学期500元的标准收取接送费,2019年9月6日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2020年1月21日10时许,该案在大安区何市镇进行公开审判。庭审邀请大安区客运企业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校车驾驶人以及媒体代表等100余人进行现场观看审判情况,并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各项权利。最终,陈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陈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提请上诉。(视频由自贡公安交警支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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