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撒手鐗”討薪效果好

面臨刑事立案的壓力,這個“老賴”終於將拖了5年的工錢交到了13名工人手中。2019年12月5日下午,13名工友冒著嚴寒,來到桐柏縣人民法院,一再向法官表示感謝。法官介紹說,刑事立案是招“撒手鐧”,許多“老賴”都會想辦法主動履行債務。

留守看護廠區未領到工錢

事情要從5年前說起。2014年4月,桐柏縣某農副產品有限公司因經營不善陷入困境。公司被迫停產後,安排了李某某等13名職工留守廠區,但到2015年5月,一直未支付留守人員工資,共計37萬餘元。

2016年11月28日,桐柏縣勞動保障監察局接到13名工人反映公司拖欠工資問題後,進行了調查核實,並向公司法人代表寇某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但寇某拒不整改,勞動保障監察局遂將此案移交桐柏縣公安局。桐柏縣公安局於2017年8月28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以寇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移送審查起訴。

然而,寇某已於2016年7月22日向桐柏縣人民法院遞交了公司破產的申請書,由於公司未選定破產管理人,該破產申請一直未能受理。直到2018年6月7日,桐柏縣法院作出裁定,決定受理公司的破產申請,並於2018年9月28日作出裁定,宣告該公司破產,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立案後13名工友拿到工錢

鑑於寇某的公司正處於破產程序中,桐柏縣法院建議13名工友先提起民事訴訟。2019年7月,13名工人向桐柏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依法進行民事調解,雙方約定於12月31日將拖欠工資付清。9月9日,寇某被鄭州鐵路公安局鄭州公安處民警抓獲,9月12日被桐柏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桐柏縣法院刑事立案後,迫於壓力,寇某先期支付了9萬元拖欠工資,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寇某先後分7次將拖欠的工資款全部打到破產管理人賬戶,用於支付被拖欠工人的工資,這才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法官說法:刑事立案是招“撒手鐧”

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解釋說,刑事犯罪對當事人的影響程度遠大於民事判決的威懾,很多“老賴”面對刑事立案,通常都會主動履行債務。對農民工討薪來說,如果具備相應的證據,可以通過檢舉惡意欠薪者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為討薪增加“砝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要求對方存在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具有通過轉移財產、隱匿逃避等方式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並且要求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情節。所以,如果農民工朋友特別是涉及群體性欠薪的農民工,可以聯合起來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並由勞動監察部門視情況予以處理。如果有法院的生效判決,欠薪者仍不履行,農民工朋友可以收集對方有能力履行或者轉移財產的初步證據,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按拒執罪進行立案,或者在公安機關不受理不書面答覆、檢察機關不起訴的情況下,可以提起刑事自訴。(南陽晚報 王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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