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否決議案的情形。

二、會議通知情況

《積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已於2019年12月14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上披露。

三、會議召開情況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山東省濟南市花園路東段188號積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樓會議室。

3、會議召集人:積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4、會議表決方式:採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5、網絡投票時間與日期: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年12月30日的交易時間,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9年12月30日9:15—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6、現場會議主持人:董事長王良先生。

7、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會議出席情況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北京德恆(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 156,609,373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30.5994%。

1、參加現場投票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8人(合計代表13名股東),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156,608,333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30.5992%;

2、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1,04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0.0002%。

五、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了記名投票表決,表決情況如下:

審議通過《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56,608,333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93%;反對1,04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7%;棄權0股。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的表決情況:同意63,856,685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84%;反對1,04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16%;棄權0股。

六、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北京德恆(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就本次會議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會議表決程序、表決結果以及形成的會議決議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合法有效。

七、備查文件

1、積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德恆(濟南)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積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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