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近期再融资政策将有重大调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文件的议案》,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申请文件。

2019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9】390号),根据《行政许可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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