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著火燒燬鄰居家 百般賴帳 安圖縣法院強力執行 錢款到賬

“法官,我把錢帶來了。”12月11日,被執行人王某平夫婦匆忙趕到安圖縣人民法院,在立案大廳的案款繳納窗口將應給付給王某的賠償款一次性全部結清。

事情還要從今年的5月份說起,因被執行人王某平夫婦疏於對自家電氣線路的管理而引發火災,殃及鄰居王某的房屋及屋內裝飾物被盡數燒燬。事情發生後,王某幾次找到王某平夫婦請求賠償,卻被王某平夫婦以自家也遭受了巨大的損失為由拒絕。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王某將王某平夫婦訴至安圖縣法院。經安圖縣法院審理,判決王某平夫婦賠償王某房屋內財產損失、房屋重建費、評估費、鑑定費共計27.3萬餘元。

隨著天氣逐漸變冷,無處居住的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辦案人依法向被執行人王某平夫婦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並傳喚被執行人王某平夫婦前往法院配合執行工作。但王某平夫婦態度強硬,並且在電話中表示只能以每月1000元為最大賠償限度賠償申請人王某家的損失。為加快推進案件的執行進度,辦案人利用網絡查控系統查詢並核實到被執行人王某平夫婦名下有一輛汽車。在調查的過程中,辦案人還調查到被執行人正在籌劃購買新的房屋,其名下可能還有存款的情況。在掌握了多種情況後,辦案人依法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王某平夫婦採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並且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1月27日,當辦案人再次撥通王某平夫婦的電話要求其到法院時,王某平夫婦表示會配合法院工作。在傳喚室,王某平夫婦始終以沒錢、不是故意引發火災為由,拒絕給付賠償款。於是,辦案人查封了王某平夫婦停在法院外的車輛。

看到自己的車被貼上了封條,王某平夫婦這才慌了神,意識到法院判決後的賠償款想賴是賴不掉的,便立即找到辦案人承認錯誤。“再給我們一次機會,用車擔保,我現在就回家籌錢,一定把賠償款還上!”王某平夫婦表示。辦案人同意了王某平夫婦作出的承諾,並要求其15日之內將案款湊齊。

12月11日,原告王某終於在法院拿到了自己應得的賠償款。他激動地握著辦案人的手說:“我真的沒想到,這案子這麼快就結了,法官,感謝你。”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 記者 劉源江 通訊員 崔馨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