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臺司法所:社區矯正 從“心”開始

石臺司法所隸屬於淮北市杜集區司法局,位於杜集區石臺鎮政府駐地,辦公樓面積達545平方米,所內的規章制度、形象識別以及硬件設施均達到了規範化要求。現有工作人員6名,其中2名為政法專項編制,1名專職社區矯正協理員,1名專職安置幫教協理員,2名專職人民調解員。

石臺司法所1984年設立時,辦公面積不足150㎡,設施非常簡陋。2012年6月新辦公場所建成投入使用後,在上級司法行政部門及鎮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規範化建設為抓手,充分發揮人民調解、法治宣傳、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及法律援助等職能作用,為“子張故里、魅力石臺”的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石臺司法所:社區矯正 從“心”開始

▲淮北市司法局局長顓孫新龍視察石臺司法所。

該所先後於2004年被淮北市司法局評為“先進人民調解委員會”,2006年被淮北市司法局評為“先進集體”, 2010年被省司法廳評為“全省司法所雙百日維穩攻堅行動先進集體”, 2013年被淮北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司法所”榮譽稱號,2015年被省司法廳評為“全省優秀司法所”,同年又被司法部評為“全國模範司法所”,2017年被授予淮北市“三八紅旗集體”稱號,2018年榮獲“全省社區矯正安全穩定先進集體” 稱號,石臺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榮獲司法部“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工作表現突出集體”稱號。

近年來,石臺司法所高度重視社區矯正工作,在對矯正人員進行嚴格監管的同時,積極探索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矯治效果。他們採用大數據分析的方式,將近年來社區服刑人員的人數變化、犯罪類型以及地域分佈等數據進行統計,並分析得出了與服刑人員犯罪率緊密相關的3大因素:即家庭情況、就業情況以及受教育程度。

針對3大因素,石臺司法所分別制定相應管理措施,如:對家庭存在變故或家庭關係不和諧的矯正人員,列為重點管理對象,並協助調解家庭矛盾;在就業方面則對一些特殊行業進行限制,禁止矯正人員在酒吧、網吧、KTV、舞廳以及洗浴中心等社會成分複雜場所就業;在人員教育上,利用集中學習的機會,重點開展法律知識、心理健康以及就業技能等方面培訓,努力改善矯正人員的守法意識和就業能力。

石臺司法所:社區矯正 從“心”開始

▲開展社區矯正對象“掃黑除惡”學習動員。

2011年9月4日,石臺礦東村社區居民王某在駕駛車輛時,因疏於觀察,致使正在清掃路面的工作人員被撞身亡,經交警部門認定,王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淮北市相山區法院判定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王某於2012年12月16日到石臺司法所報到入矯。

接受社區矯正後,王某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對社會和他人造成的危害,自覺接受社區矯正的管理。但是,因交通肇事賠償了28萬元,整個家庭的生活陷入困境。王某一直擔心因為社區服刑而丟了原先的工作,一度思想壓力非常大。石臺司法所瞭解到王某的情況後,經過認真調查研究,最後同意並協助他回到原單位工作。

2013年“五一”假期,王某和兩位同事下班途中,路過一塌陷區池塘時,聽到有小孩的呼救,王某來不及脫下衣服便跳入水中,極力搜尋,由於池塘水域過大,且潛水時間較長,王某已明顯感覺到胸部發悶,但他牽掛孩子的安危,始終不肯放棄,在上岸喘了一口氣後,就再次跳入水中,經過幾個來回全力搜救,終於發現了落水孩子。當時的王某已經筋疲力盡了,但他還是使出全身力氣將孩子抱上岸,送上了救護車。

石臺司法所:社區矯正 從“心”開始

▲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接受群眾諮詢。

此後,王某勇救落水兒童的事蹟登上了《安微日報》《社區矯正報》,也先後獲得了淮北市杜集區見義勇為先進公民榮譽稱號、全省見義勇為第十屆“安徽移動弘揚正氣獎”。王某也因此立功受獎減刑半年,成為全省首例緩刑減刑人員。

上述石臺司法所矯正措施的實施,解決了王某及其家人最為擔憂的工作問題,使得王某切實感受到了政府的關懷,此後更加積極配合矯正工作,而這種感激之情,也為他後來的見義勇為行為起到了推動作用。

除認真開展社區矯正工作之外,石臺司法所還在人民調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及法律援助等工作中不斷推進,扶貧、禁燒、信訪維穩等政府中心工作積極參與。石臺司法所工作職能的切實履行,為轄區社會發展與和諧穩定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策劃:鍾政林 王錦森 撰稿:周瑩瑩 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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