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鹹平&時寒冰:大面積的企業家成為“老賴”是一個很悲哀的事

郎鹹平&時寒冰:大面積的企業家成為“老賴”是一個很悲哀的事


創業失敗的人為“老賴”,是一種人格侮辱,為什麼呢?



王牧笛:今天我們請時寒冰老師來聊“老賴”,根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數據,是截止到11月中旬,中國失信被執行人總數達到了1591萬。

郎鹹平:不過這個數字後來有更正,把那些重複被執行或者已經執行出來的人,如果刨掉的話,大概只有500多萬。“老賴”是有,自己不想還錢也有,但是很多是因為經營不善走到這一步。我想提出一個完全不同的觀點。我們要立法沒有錯,我們要執行也沒有錯,但是給很多企業家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心理,開創型企業,本來就會有很大風險。這個系統,我們還要做一個更深層次的討論。

郎咸平&时寒冰:大面积的企业家成为“老赖”是一个很悲哀的事

王牧笛:你認為對企業家不夠寬容,這也是曹德旺說不應該稱這些企業家、稱創業失敗的人為“老賴”,是一種人格侮辱。

郎鹹平:比如說像史玉柱,他也失敗過,然後又重新起來了。如果不准他坐高鐵,不准他坐飛機,他怎麼再起來,他總不能開車去所有地方談生意吧?

王牧笛:在時老師看來,為什麼這個群體變得這麼龐大,他們應該被稱為“老賴”嗎?

時寒冰:我們現在應該是這樣看,被限制高消費的人群有可能是自己確實沒有錢還賬。因為企業家做經營、做企業、做創業的時候都面臨著比較大的風險的,很可能導致自己破產。比如說羅永浩表態他賣藝也要把這個錢還了,嚴格來說他就不屬於“老賴”。他屬於自己特別想把這個錢給還了,但是實在是還不了。另外一種情況,是有錢了不還,嚴懲的應該是這部分人,但是嚴懲這一部分人,僅僅限制高消費也不夠。

郎咸平&时寒冰:大面积的企业家成为“老赖”是一个很悲哀的事

王牧笛:其實“老賴”嚴格上講,不是一個法律用語。

郎鹹平:老賴一定是有,真不想還錢的,我想不會超過一半吧。實在是沒有能力還錢的是大多數。限制高消費本身,對於老賴的問題不論是有錢也好,沒錢也好,沒有任何的效用,反而會打擊到很多想創業的人。

王牧笛:

教授剛才講的史玉柱那個案例,當時是巨人集團破產,史玉柱欠下了2.5億,後來他管朋友借了50萬東山再起,靠那個“送禮就送腦白金”東山再起了,如果這個制度嚴格執行的話,會消滅掉非常多的“史玉柱”。

郎咸平&时寒冰:大面积的企业家成为“老赖”是一个很悲哀的事

郎鹹平:我們確實有“老賴”存在,我們也要嚴懲“老賴”。但是我們為了對付這一小批人,所損失的是整個社會的創業機會,打擊到很多不該被打擊的人。

王牧笛:就是殺雞用了牛刀。

時寒冰:其實我們國家需要一個《破產法》。美國從1898年開始建立起《破產法》的這個體系,有《破產法》以後,它既保護債權人,又給這些創業的人東山再起的機會,它其實兩方面都能保護,最典型的一個例子:特朗普。

郎鹹平:對呀,破產6次,最後還當美國總統東山再起了。《破產法》的目的不是讓你逃避債務,破產法的真正基本精神是幫助你再次成長,東山再起。而就是因為你不行了,破產之後《破產法》保護你。怎麼保護你?就是債權人不可追索,給你一段時間,讓你好好工作,把公司再弄好了以後賺大錢,然後你慢慢再還債,這是《破產法》的意義。說《破產法》是逃避責任,不想還債,那是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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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牧笛:“郎眼”之前剛聊過一期個人破產製度,其實現在中國再醞釀個人破產製度的完善,其實個人破產製度出臺會好一些。

時寒冰:因為《破產法》的核心觀點就是從破產清算,往破產重組來推。其實債權人也能夠最大限度地得到保護,因為東山再起以後,債權人的債務不就容易拿到了嗎。

郎鹹平:我們大家比較關注的名人,你看羅永浩也好,或者是王思聰也好,這兩個人不管怎麼講,人家是在做生意。

王牧笛:一個創業,一個投資。

郎鹹平:對 ,至於他們走到這一步,王思聰是企業經營不善。羅永浩也是一樣,他本來欠6個億的,他需要還的大概只有一個億,也是企業經營不善。代表個人判斷力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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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寒冰:他其實反映了兩種狀況,就是我們企業家呢,一直就是有一種急功近利的心態,急切地想成功,要麼就是特別地追求全面,各個領域都想要介入。

王牧笛:王思聰的普思資本成立以來,總共投資了250億的規模。很多人在分析說為什麼作為前中國首富的獨子,會1.5億給不起呢?有媒體推測是因為這後面有一系列連鎖的反應,大概推測會達到30

億這樣的規模,所以說王思聰欠的不僅僅是1.5個億。

時寒冰:我覺得還有一個現象特別值得重視,就是在1500萬個失信被執行人中,絕大部分是民營企業家,幾乎沒有央企和國企的。就是說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時候,比如說金融資源,貸款這些東西,基本上都是在繼續向央企,國企流動。而民營企業,他們本身在經濟下行壓力大的時候,壓力更大,借貸成本,經營成本,都遠遠高於國企和央企,所面臨的生存壓力其實是更大的。企業家創造稅收,提供就業機會,如果大面積的企業破產倒閉,然後企業家成為“老賴”,成為失信被執行人,那其實是一個很悲哀的事,也就意味著他們所能夠創造的就業機會在下降。

王牧笛:我們應該如何做剝離呢,就是什麼樣的人把他算作“老賴”,給予怎樣的處罰,什麼樣的人給他機會 ,給他東山再起的機會。

郎鹹平:現在基本語法分離。給一個所謂的平等,你必須有個司法制度在下面,像美國的《個人破產法》跟《公司破產法》。

郎咸平&时寒冰:大面积的企业家成为“老赖”是一个很悲哀的事

時寒冰:這兩個群體應該按郎教授說那個,就是給他一個明確的法律制度。因為西方這個《破產法》,它推出來也100多年了,有很多經驗,我們可以借鑑。不管難度有多大,我們還是要往這個方向走。不把破產這件事制度、標準化、量化,那就不利於企業家往前走。

王牧笛:今天教授和時老師對於創業者或企業家這個群體,進行了再審視或者叫再思考,徐小平曾經說過這麼一句話,

創業的路上佈滿了失敗的白骨,腰纏萬貫的人和一無所有的人,眼中有同樣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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