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揮刀遭警察開槍制服 目擊者:事發前對著一棵樹比劃

12月15日晚,上海新閘路西康路附近發生一起男子持刀警察鳴槍事件。面對現場民警多次警告,男子突然揮舞菜刀衝向群眾和民警,遭民警開槍制服。

16日,事發現場附近一家商鋪老闆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持刀男子系其店鋪對面海關二村小區居民。據附近居民稱,周某疑似為精神病患者。但此種說法未得到官方證實。

上海一男子揮刀遭警察開槍制服 目擊者:事發前對著一棵樹比劃

▲ 現場視頻截圖

15日晚,一段男子持刀在街頭與警察對峙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視頻顯示,一名頭戴帽子、身穿衝鋒衣外套男子兩手持刀在路邊揮舞,多名民警將其包圍,有民警持槍對男子進行警告,引發部分市民圍觀。在與警方對峙約1分鐘後,男子突然持刀衝向馬路對面的圍觀群眾和民警,民警隨即向男子連開7槍將其制服。該男子和兩名群眾隨後被送往醫院救治。

“報警是發生在小區裡,後來他從小區裡出來,警察也跟著出來了。”附近一家商鋪的老闆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事發時間大約為晚上8點,當時他正準備下班,由於警察不讓靠近,他在店裡目擊了整個過程,現場有聽到槍聲。據他估算,整個過程持續10分鐘左右。“我是外地人,之前不認識這個人,事發小區就在我店鋪對面,聽小區鄰居說他是個精神病。”

老闆所說的小區是海關二村,位於靜安區新閘路北段1335弄。公開資料顯示,該小區東至陝西北路,南至北京西路,西至西康路,北至新閘路,竣工於1986年。

一名自稱居住在海關二村的周女士發微博稱,昨日(15日)下午她正好在家,從陽臺往小區內觀望時,發現有一男子行為十分怪異,手上拿著一小截樹枝,對著一棵樹不停比劃,嘴裡還不停說有東西纏著他。不確定該男子是不是精神病,但從當天下午開始就看到他一直在小區裡對著樹比劃。

“一開始是拿樹枝,後來不知道怎麼換的,變成拿菜刀比劃。”周女士微博稱,因該男子舉止有異,小區居民擔心出事便報了警。警察也勸阻過,但沒成功,最後不知為何男子突然情緒激動起來,衝出了小區,就有了後面網上曝出來的事。

上海一男子揮刀遭警察開槍制服 目擊者:事發前對著一棵樹比劃

一名現場圍觀市民馬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在現場看到,持刀男子瘋瘋癲癲,疑似喝醉酒的狀態,有人稱男子為精神病患者。整個過程預計10多分鐘,隨後救護車趕到現場將受傷人員帶走。

另一名附近居民告訴紅星新聞,周某常酗酒,醉酒後經常在馬路上鬧事,“他五十多歲了,之前很長時間還和他媽媽住在一起,他和其他家人關係不怎麼好,後來他姐姐擔心母親安危,把母親都接走了。”但對於周某是不是精神病不敢確定,男子此前就因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處理過。

此前,網上有消息稱,民警在開槍制服男子過程中,有2名路人分別被子彈擦傷顴骨、手臂,均無生命危險,已送院治療,靜安分局已組織專班對2名受傷路人進行安撫。但此說法未得到警方證實。

據大眾網·海報新聞報道,除行兇人以外,現場有兩名群眾受傷,受傷部位分別為胳膊、面部。由於靜安區中心醫院無法處理傷勢,目前傷者已全部被轉移到上海長征醫院進一步救治。上海長征醫院急診大廳保安表示,從靜安區中心醫院轉院過來的3名傷者,其中一人為行兇者,背部、腿部中槍,目前正在手術室接受治療,另外2名傷者也在醫院救治。

上海市靜安區衛健委宣統科一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15日晚8時30許,傷者被送到靜安中心醫院治療,經醫生診斷後,於8時50分叫上急救車,轉送至長征醫院治療。“由於傷者傷情較特殊,超出醫院救治範圍,需到專業醫療機構進行救治,而長征醫院是部隊醫院,這方面比較有經驗。”對於特殊傷情是否槍傷,對方沒有否認。據瞭解,上海長征醫院一家三甲軍隊醫院。

紅星新聞記者電話聯繫事發地所在的靜安區江寧街道北京居委會,工作人員稱暫不方便回應,一切以警方通報為準。

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

15日晚上8時許,靜安公安分局接110報警,稱新閘路西康路附近一男子持刀砍人。民警迅速到場處置,肇事男子對民警多次警告置若罔聞,突然揮舞菜刀衝向群眾和民警。為確保周邊群眾安全,民警果斷開槍將其擊傷並迅速送醫救治(暫無生命危險)。經警方初步調查,肇事者周某57歲,居住在事發地周邊,曾多次因酗酒滋事被公安機關處理。目前,相關調查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中。

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一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該事件出警人員隸屬於靜安區江寧路派出所,具體情況以警方通報為準,其他情況不便回覆。

一位資深民警告訴紅星新聞,因嫌疑人是突然衝向人群,且手中持有菜刀,情緒激動下極易對周圍群眾造成傷害。這種情況下,警方首先要做的就是限制他的行動。“根據視頻內容顯示,警察當時的槍口是指向嫌疑人的腿部,但因其一直跑動,很難一槍擊中。”

該民警表示,在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的前提下,現場執法民警之所以開槍多次,主要是為了限制嫌疑人的行動能力,而不是為了一槍致命。

此外該民警還建議,遇到這種情況,市民應第一時間撤離現場,以免誤傷,“一旦發生槍擊、火災或暴恐的事件,路人應及時尋找掩體躲藏,不要盲目圍觀或妨礙警方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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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記者 任江波 羅夢婕 羅丹妮 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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