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港務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監事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廈門港務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監事會於2019年12月13日收到公司股東監事劉曉龍先生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劉曉龍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股東監事職務,辭職後仍在公司任職。

監事會同日收到職工監事吳偉建先生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吳偉建先生因退休申請辭去公司職工監事職務。辭職後,吳偉建先生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截止本公告日,吳偉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於2019年12月13日召開了職工代表大會,選舉劉曉龍先生為公司第六屆監事會職工監事,任期至第六屆監事會屆滿。

公司監事會對吳偉建先生在擔任公司職工監事期間為公司及監事會工作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特此公告。

廈門港務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9年12月13日

職工監事簡歷:

劉曉龍先生,1971年出生,本科學歷,中級經濟師。現任廈門港務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紀委書記;歷任廈門港石湖山碼頭公司生產經營科工班指導員、調度和業務主辦;廈門港務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紀檢幹事;廈門港務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室主任助理;廈門港務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室副主任、審計部副經理;廈門港務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劉曉龍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股;不存在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的情形;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確結論的情況;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不是失信責任主體。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上市規則》及本所其他規則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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