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通報8起扶貧、民生領域不正之風和侵害群眾利益典型案例

清廉浙江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警示教育,省紀委將近期查處的8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

文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兼石垟林場黨委書記、場長葉正環違規套取扶貧專項資金的問題。

2012年12月至2018年9月,葉正環指使石垟林場工作人員通過虛假製作項目人工工資冊、虛開項目發票等方式,違規套取扶貧專項資金11.5萬元,用於送禮、公款吃喝等賬外非正常業務支出。葉正環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4月,葉正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

嘉興市南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全騙取計劃生育獎勵資金等問題。

2011年至2016年,張全先後擔任南湖區人口計劃生育與衛生局政策法規統計科副科長、政策法規科科長、南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政策法規科科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冒用退出補貼人員信息、製作虛假髮放名冊等手段,多次騙取侵吞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資金和特別扶助資金,共計27.4萬餘元,用於炒股和個人日常消費。張全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1月,張全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 台州市黃巖區上垟鄉中心小學原校長黃楚根和現任黨支部書記、校長張煜昕違規發放營養餐補助問題。

2017年、2018年,黃楚根、張煜昕分別擔任校長期間,未正確履職,違規超範圍發放營養餐補助33.54萬元,以現金形式發放營養餐補助54.25萬元,導致扶貧資金損失,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9月,黃楚根、張煜昕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 景寧縣英川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劉俊傑,鸕鷀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劉春勇,鸕鷀鄉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吳華彬、幹部陳武榮,鸕鷀鄉葛山村村務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劉旭平等人低保工作流於形式問題。

2015年至2018年期間,時任鸕鷀鄉黨委委員、人武部長劉俊傑和時任鸕鷀鄉民政員劉春勇、時任鸕鷀鄉葛山村駐村幹部吳華彬、時任鸕鷀鄉西山村駐村幹部陳武榮、時任鸕鷀鄉葛山村村委主任劉旭平等5人,在低保認定、審核、複核過程中,未認真履行職責,致使葛山村1名已婚嫁遷出人員、西山村1名已死亡人員仍違規享受低保金共計1.53萬餘元。2019年2月至3月,劉俊傑、劉春勇、吳華彬、陳武榮、劉旭平先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資金予以退回。

5 蘭溪市港航管理所副所長徐健不正當履行職責致使渡口燃油補貼違規超發問題。

2013年、2014年,蘭溪市中洲、三港兩村渡口先後停止營運,徐健在明知上述情況下,未正確履行職責,對兩村渡口的燃油補貼申請仍予以審核通過、上報,致使中洲、三港兩村渡口停運後至2016年度仍獲取燃油補貼,合計26萬餘元。2019年8月,徐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

寧波市奉化區蕭王廟街道云溪村原黨總支委員、棠村黨支部書記袁杏方在扶貧幫扶領域亂作為、優親厚友等問題。

2016年1月,棠村經集體討論決定,通過虛增挖機費用的方式,違規套取扶貧項目工程款2.99萬餘元,用於村日常接待和購買土特產等,袁杏方作為棠村黨支部書記,應負主要責任。同年5月至9月期間,袁杏方利用職務便利,在辦理失地養老保險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偽造申報材料等手段,為其5名親朋好友違規辦理參保手續,為上述人員謀取非法利益,並收取好處費7.2萬元。2019年9月,袁杏方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7

諸暨市五洩鎮江濱村原黨支部委員壽祝明在申報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時優親厚友問題。

2016年至2017年期間,壽祝明在辦理江濱村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申報事項過程中,夥同文書朱某女(已另案處理),擅自替不屬於參保對象的親友4人申報了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壽祝明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9月,壽祝明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資格交由相關單位按規定處理。

8

衢州市衢江區蓮花鎮犁金園村黨支部書記吳金有、村委會主任徐文榮虛報早稻種植面積、重複申報補貼問題。

2017年,吳金有、徐文榮在早稻種植惠民補貼申報中,違規將同一地塊所產早稻既申報省訂單良種獎勵,又申報早稻訂單獎勵,分別重複享受補助2.04萬元、10.5萬元。2019年9月,吳金有、徐文榮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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