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巡察】淇縣:對縣委黨校等4家單位和廟口鎮史莊村等11個行政村黨組織開展巡察 公佈舉報方式

12月12日,淇縣縣委3個巡察組分別對縣委黨校等4家單位黨組織,廟口鎮史莊村、高村鎮和尚廟村、北陽鎮宋莊村等11個行政村黨組織開展為期30天的巡察。

本輪巡察對象為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延伸巡察至內設科室及二級機構主要負責人;行政村黨支部、村委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及其成員,重點是行政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和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

本輪巡察著力發現以下問題:圍繞黨的政治建設,重點檢查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情況,著力發現黨的領導弱化、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等問題;圍繞黨的思想建設,重點檢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情況,著力發現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不到位和宗教勢力滲透農村陣地等問題;圍繞黨的組織建設,重點檢查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著力發現選人用人、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執行換屆紀律等問題;圍繞黨的作風建設,重點檢查整治“四風”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著力發現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圍繞黨的紀律建設,重點檢查執行黨規黨紀和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情況,著力發現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問題;圍繞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重點檢查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情況,著力發現和推動在查處脫貧攻堅、懲治黑惡勢力、落實惠民政策等方面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巡察將通過受理信訪、個別談話、調閱資料、聽取彙報、走訪調研等方式開展工作。

根據巡察工作職責,縣委巡察組主要受理對上述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內設部門(科室)及二級機構主要負責人,行政村黨支部、村委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及其成員的舉報和反映。其他不屬於巡察受理範圍的信訪問題,按有關規定處理。(淇縣紀委監委)

【巡視巡察】淇縣:對縣委黨校等4家單位和廟口鎮史莊村等11個行政村黨組織開展巡察 公佈舉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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