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暴力阻扰创文、殴打他人,潮阳关埠一男子被依法治安拘留!

近日,潮阳区关埠镇在开展创文工作时,集德村一村民暴力阻扰,踢伤村委干部,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治安拘留。

【普法课堂】暴力阻扰创文、殴打他人,潮阳关埠一男子被依法治安拘留!

12月2日上午10时许,关埠镇安监办会同集德村干部在开展创文工作过程中,发现位于祠堂前路庄某娇店面前违规搭建铁皮,超出路面约5米左右,且门前杂物乱堆放,遂要求其搬走杂物并自行拆除违建铁皮。闻讯后,庄某娇儿子郑某文赶到现场,与村干部发生争吵,并踢了村支部书记郑某鹏腹部两下。

关埠派出所接报后,迅速派员赶往现场处警,将有关人员带到派出所调查。

【普法课堂】暴力阻扰创文、殴打他人,潮阳关埠一男子被依法治安拘留!

“当时和村里书记有点口舌,采取了偏激的行为,十分后悔,我已经认识到错误,我支持创文,本来创文还我们村民一个干净的环境,我没有意识到这件事这么严重,太冲动。”——嫌疑人郑某文

经法医鉴定,伤者郑某鹏达轻微伤。目前,郑某文因殴打他人被依法治安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汕头市创文强管行动开展以来,汕头市容市貌、道路交通环境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陋习,创文明”已成为一种社会新风尚。汕头“创文”不仅体现在市容环境上,更体现在我们每一位市民身上。

在此,平安君呼吁广大市民文明有礼,切勿以身试法,恶语相向甚至殴打他人。对于暴力殴打工作人员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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