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殴打的哥还逃费 两男子被拘留并罚款

近日,两男子深夜醉酒后乘坐的士回家,因车费纠纷与的哥发生争执,并对其进行殴打,的哥报警后,市公安局月亮湖分局将两人抓获,对其执行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1日零时10分,巡特警支队月亮湖警务站移送一男子到月亮湖分局报案称:因车费纠纷,该男子被两名乘客殴打。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受伤男子姓罗,是名的哥。当日凌晨零时许,他驾车经过长宁大道东方大酒店附近,载上两名醉酒的青年男子前往掇刀五一路。到达目的地,坐在副驾驶的男子质疑罗师傅收费高了,罗师傅称夜间起步价与白天不同,因车费问题,两名乘客与罗师傅发生争执,坐在副驾驶的男子出口辱骂并对其进行殴打,坐在后排的男子则下车绕到驾驶位外侧阻止罗师傅下车。随后,两名男子未付车费逃离现场,罗师傅立即报警。

针对这一警情,月亮湖分局民警联系市公安局相关技术部门支持,调取了当事的士车上的监控视频,快速锁定两名嫌疑人。2日上午,民警经过蹲守,在嫌疑人工作的工地上将两名男子侯某(29岁,河南新乡人)、李某(25岁,河南新乡人)抓获,两名嫌疑人对酒后殴打的哥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两名男子决定执行行政拘留15日、10日并处罚款。(荆门晚报记者李柬 通讯员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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