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稅收抵免政策需改進才能促進儲能行業更快發展

行業媒體日前對美國儲能協會首席執行官KellySpeakes-Backman進行了一次關於儲能行業發展的主題採訪。他說,“儲能系統部署目前正在得到美國國會、美國能源部以及美國商務部、美國環境保護總署(EPA)等行政部門大力支持”。

行業媒體日前對美國儲能協會首席執行官Kelly Speakes-Backman進行了一次關於儲能行業發展的主題採訪。他說,“儲能系統部署目前正在得到美國國會、美國能源部以及美國商務部、美國環境保護總署(EPA)等行政部門大力支持”。

他強調,美國儲能部署在不同時期獲得各方支持的原因之一是,人們越來越認識到儲能系統在創建高效、經濟和可持續的電網方面可以發揮的作用。

他說,“儲能系統可以整合諸如太陽能和風能之類的間歇性資源,並幫助電網變得更清潔,當然,電網運營商還可以利用它來提高電網效率,增加彈性。”

他提到了調查機構Wood Mackenzie Power&Renewables公司最新發布的《美國儲能儲監測季度報告》。該報告指出,由於一些儲能系統可以獲得投資稅收抵免(ITC),可以在2024年之前將每年的預測部署裝機容量提高300MW(從4.8GW增加到5.1GW)。

KellySpeakes-Backman說,“目前沒有其他政策比美國聯邦在儲能方面提供的投資稅收抵免(ITC)更直接或更具影響力。”

但他指出,“坦率地說,從一開始就建設太陽能和儲能設施(符合ITC要求的項目)是有意義的。但是,儲能系統不僅可以與太陽能發電設施和風力發電設施配套部署,還能夠獨立部署運營,我認為構建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非常重要。獨立部署的太陽能、熱電聯產、地熱、燃料電池等發電設施都可以獲得投資稅收抵免(ITC),儲能系統應該與這些技術一樣,必須將其視為獨立資產,並且可以獲得投資稅收抵免(ITC)。”

電池儲能系統技術提供商兼集成商Fluence公司首席運營官John Zahurancik說,“我們感到奇怪的是,如果儲能系統與太陽能配套部署,那麼該項目可以獲得巨大稅收抵免,並且會推動商業案例的發展。獨立部署的儲能系統卻不能獲得投資稅收抵免(ITC)。

儲能系統通常與偏遠地區的太陽能發電設施或風力發電設施配套部署。而在洛杉磯、紐約、芝加哥等繁華市區並不具備這樣的場地和條件,可以採用獨立部署的儲能系統的電力服務。因此其部署需要根據場合進行論證,而與可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無關。”

Zahurancik表示,“儲能系統獲得投資稅收抵免(ITC)可能不會顛覆正在增長的儲能行業,但真正的問題是它是否會盡快增長,也就是說是否希望更快地獲取收益?部署儲能系統可以減少碳排放和系統成本,但有時這些好處非常分散,而投資者可能很難獲得這樣的回報。因此,如果能夠獲得投資稅收抵免(ITC)將會促進部署。”

新型鋅混合陰極電池生產製造商EOS公司儲能業務發展高級副總裁Philippe Boud表示:“我認為,考慮到投資稅收抵免(ITC)剛推出時對太陽能行業所做的貢獻,那麼應用在儲能行業有助於加速市場的發展。”

Boud說,“長期以來,我們一直在主張建立一個政策框架,使儲能系統能夠與其他類型的發電和/或輸配電資產公平競爭。電池儲能系統只是在不同的時間存儲和提供電力,這就是其獨特之處。用戶可以在此基礎上開展各種增值服務。因此,在當今的政策框架中,儲能市場正在大幅增長,但我認為,獨立部署的儲能系統獲得投資稅收抵免(ITC)資格可以加快這一增長。”

瓦錫蘭集團太陽能和儲能業務副總裁Andy Tang說:“如今,儲能部署變得越來越經濟,這是美國部署大量的太陽能+儲能項目的原因,這是因為它已基本嵌入到太陽能電力採購協議的價格中。但還有一些限制,因為必須確保儲能系統的大多數電力來自太陽能發電設施。我認為在這方面,政府部門需要推動儲能行業發展和建立現代電力系統方面提供幫助。”

美國儲能協會首席執行官Speakes-Backman表示,美國為儲能行業的市場環境提供了一些積極政策和措施,例如美國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FERC)的841號命令(該命令指示電網運營商認識到儲能的多重好處)、《更好的儲能技術》(BEST)法案(該法案承諾支持儲能系統研發和部署),但這遠遠不夠。需要改進現有的投資稅收抵免(ITC)政策,以使儲能系統的投資和部署增加某種確定性的保護措施。

他說,“我們努力克服這些監管障礙,並努力發揮儲能系統的價值,希望能夠獲得與太陽能等其他能源技術相同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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