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摔伤未获赔 十三年后终和解

通讯员 韩洪忠 静河

本报讯 2006年1月,张女士租了一个汽车修理厂的后院从事洗车服务。暂住在附近闺女家的无业中年男子李某与张女士约定每洗一辆车双方“五五分成”。5月11日,两人在共洗一辆面包车时,李某不慎从湿滑的凳子上摔下受伤致残,住院治疗至5月27日。而后,李某多次找张女士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于7月起诉至甘井子区法院。甘井子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受雇张女士从事洗车服务的事实成立,考虑受伤成因、兼顾公平原则及李某工作中应行注意安全之举等因素,最终判定李某案涉身体损失近9万元中的26894元由张女士赔偿。此案于2008年1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然而,张女士经营的洗车服务因市容整顿而停止,其没有收入导致这起执行案件中止执行。

时间过了9年,李某看到2018年“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年”的媒体宣传,遂燃起了新的希望,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到法院办理了执行案件的恢复执行,此案由执行局第六执行团队的刘殿和法官承办。时过境迁,此案先要找到人,而张女士早就搬了家。刘法官通过数个月的走访调查,终于在2019年11月找到了张女士的新家。刘法官通过与张女士耐心释法和交流,也确实了解到张女士生活不易及履行判决的难处。他遂回过头来耐心做申请执行人李某的思想工作。经过刘殿和法官的不懈努力,李某也放下了心结,理解了被执行人的难处,决定只请求张女士赔偿判决所确定的本金即可,放弃了多年的利息。

12月3日,张女士带着省吃俭用所攒下的15000元积蓄来到甘井子区法院,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由张女士当场支付15000元,余款在2020年春节前付清。至此,一起长达13年的赔偿案终于尘埃落定。在签署和解协议的现场,握手言和的那一刻,双方都对刘殿和法官的辛勤付出和柔性执法表达了深深的感激之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