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紀委通報兩起不擔當不作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為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紮實推進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整治,強化典型問題警示教育,持續營造幹事創業良好氛圍,現將兩起掃黑除惡領域不擔當不作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都蘭縣有關部門單位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不擔當不作為問題。

2017年至2018年,察汗烏蘇鎮下西臺村村委會原主任桑科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在爭攬都蘭縣多金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青海西旺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運輸業務時,通過聚眾造勢、滋擾、糾纏、鬨鬧等“軟暴力”手段,給相關企業和外來車隊施加壓力,影響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以破壞草原、造成汙染等為事由,用堵車、搶車、扣車、阻礙施工等手段持續進行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非法手段排擠競爭車隊,嚴重影響正常社會經濟秩序,桑科等11名團伙成員分別被判處9年6個月至1年6個月有期徒刑。都蘭縣察汗烏蘇鎮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未認真履行職責,相關責任人因失責失職被問責,察汗烏蘇鎮黨委書記喬福才及黨委副書記、鎮長散知才讓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副鎮長何海洲、魏全平被誡勉;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王福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才洪被誡勉;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縣公路運輸管理所、縣公路路政管理大隊、縣草原站相關責任人另案處理。

2、格爾木市交通局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不擔當不作為問題。

自2012年以來,韓志明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為謀取暴利,採取暴力、恐嚇、威脅等手段長期控制和壟斷格爾木市火車站、汽車客運站、出租車客源,強迫非營運車輛統一聽從該團伙的管理和調度,強行向發往西寧的出站客運班車收取“管理費”,長期擾亂客運市場秩序。格爾木市交通運輸部門未認真履行職責、相關責任人因失責失職被問責,格爾木市交通局黨委原書記、局長王有勝被誡勉,市交通局黨委書記、局長馬馳被誡勉,市運管處原副主任高建國、副主任張晉傑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各級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時刻牢記“擔當是天職、作為是本分”,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帶頭履職盡責,帶頭擔當作為,高質量推進中央和省委、州委各項決策部署落實。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把主題教育中幹事創業精氣神不夠、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整治作為重點任務,以紮實有效的舉措引導推動廣大黨員幹部攻堅克難、銳意進取、創新創業;認真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健全完善容錯糾錯制度規定,寬容幹部在改革創新中的失誤,旗幟鮮明地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堅持對該容的大膽容錯,對不該容錯的堅決不容,對不擔當不作為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決不縱容。

中共海西州紀委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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