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发文全面开展“12348”热线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台联动工作

为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专业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进一步减轻基层公安机关负担,合理分流纠纷类的非警务警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开展“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联动工作的通知》,强化全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密切协作,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110”报警服务台接报的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合同、债务纠纷、劳动保障、财产继承、人民调解等纠纷类非警务报警求助及公证办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业务求助,指引群众拨打“12348”热线或转接至“12348”热线咨询解决。“12348”热线在接听群众纠纷求助时,对掌握的可能危害公民人身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情形的求助,及时指引群众拨打属地“110”报警服务台,或及时通报属地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处理;对其中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线索,或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等情形的求助,及时通报属地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处理;涉及重大违法犯罪线索,或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问题的,同时通报自治区公安厅指挥中心。从2019年12月1日起,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公安厅定期开展联动工作情况相互通报。各盟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处理“12348”热线转办的事项,对需要公安机关协同开展的工作要及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12348”热线要密切关注话务量的变化情况,加强人员、席位、装备等保障,确保及时解答、处理“110”报警服务台分流的非警务纠纷求助。

(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 蒋晓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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