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平一男子因濫伐林木被查處

掌上曲靖訊近日,羅平縣森林公安局在路檢路查時,發現一輛載有新鮮杉木原木的可疑車輛。經過盤問,獲悉該車杉木原木是九龍街道恰等村王某濫伐的,準備拉到羅平縣以龍崗木材市場進行非法銷售。經查,2019年王某共買了3片杉木欲砍伐後銷售,有兩片辦理了林木採伐許可證,另一片位於九龍街道中和堡村,王某就想渾水摸魚,在沒有辦理任何林木採伐許可手續或經任何林業主管部門的允許同意下就擅自將林木砍伐。

經辦案民警現場勘驗和林業工程人員的測算,被濫伐的林木為53棵杉木,共計活立木蓄積為8.8535立方米。王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已構成違法,羅平縣森林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對涉嫌違法的王某進行了相應的林業行政處罰。

森林公安民警提示:《森林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盜伐株數十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並處盜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五倍的樹木,並處濫伐林木價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趙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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