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霸”夏順安團伙案一審宣判,司法利劍掃黑彰顯法治力量

黑惡必掃,除惡務盡。11月25日,湖南省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夏順安等11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首犯夏順安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8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10名犯罪集團成員分別被判處十六年至二年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財產刑。這一案件的依法審理,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戰果,再次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掃除黑惡勢力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依法從嚴懲處黑惡勢力犯罪的堅定立場和堅強意志,彰顯了中國法治的力量。

夏順安案的依法審理體現了人民法院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司法期待的真誠態度和切實行動。八百里洞庭,白鷺翱翔、江豚騰躍、水碧草青、岸芷汀蘭,描繪了一幅生機盎然的溼地生態畫卷。然而,一年前,南洞庭下塞湖卻是圍堤橫立,三萬畝洞庭湖面淪為“私家湖泊”,這片私人湖泊的建造者叫夏順安。從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得知,2001年11月至12月,私營業主夏順安先後承包湘陰縣石湖包、響水坎和沅江市下塞湖的湖州經營蘆葦。但夏順安預謀將本是重要溼地生態保護區的下塞湖佔為己有,其依託開辦公司、企業和利用擔任人大代表的特殊身份,糾集他人在承包的湖洲上非法修建矮圍,在矮圍內從事非法養殖捕撈、採砂等違法活動。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控制,夏順安等組織成員稱霸一方,對在矮圍內捕魚、撿龍蝦的群眾進行毆打、辱罵、恐嚇、沒收或故意毀壞財物等手段,欺壓當地群眾,逐步發展成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眾所周知,環境保護一直是廣大人民群眾非常關心的,夏順安等人的惡行不僅嚴重破壞了南洞庭下塞湖的生態環境,更嚴重影響了當地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引起了人民群眾的強烈反感。本次,益陽中院對夏順安等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公開宣判,對夏順安等一批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涉黑犯罪分子依法從嚴懲處,體現了人民法院堅持嚴格公正司法的原則和精神,回應了人民群眾的呼聲,還社會以正義,大快人心!彰顯了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司法理念,人民法院給人民群眾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安全感、幸福感和司法獲得感。

夏順安案的依法審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開展掃黑除惡鬥爭的決策無比英明。“造成直接漁業經濟損失844.9元,造成生態環境損失2534.7萬元,情節嚴重”“造成礦產資源損失、水生生物損失、修復水生生物資源受損和河床結構與水源涵養受損所需的費用共計3100萬餘元,情節特別嚴重”“騙取國家畜禽退養補貼資金80.6424萬元”……判決書上一筆筆充斥著“湖霸”團伙罪行的鮮紅數據,隨著法槌的敲響,終於等來了正義的決論。隨著湖區矮圍的拆除,夏順安團伙的覆滅,鄧宗祥、王正良等背後“保護傘”的深挖徹查,我們看到了掃黑除惡戰果的不斷豐碩。

事實再次雄辯地證明,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開展掃黑除惡鬥爭的決策無比英明,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自2018年啟動以來,湖南法院迅速掀起了強大攻勢,突破了一批重大黑惡案件。從全國掃黑除惡第一案文烈宏案,到今天的夏順安案,一大批黑惡分子及背後“保護傘”被依法嚴懲,彰顯出政法機關落實黨中央重大政策的堅定決心。可以預見,隨著專項鬥爭進一步深入,掃黑除惡必將以更大戰果回應群眾期待。我們堅信,隨著夏順安及其“保護傘”系列案件的順利推進,越來越多的“市霸”“行霸”“村霸”必將被繩之以法,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將無處遁形,老百姓的安全感將得到實實在在的夯實。我們期待,在掃黑除惡司法利劍的護衛下,南洞庭下塞湖早日得以修復,重現昨日盎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