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檢察“三強”舉措守護海塗生態資源

上虞位於杭州灣入海口,廣袤的海塗上生長著大片蘆葦叢,這裡是許多珍稀鳥類的天堂。來自周邊城市的野鳥攝影愛好者趨之若鶩,捕捉美景。這些精彩瞬間都離不開區人民檢察院的“三強”舉措,以“檢察藍”盡心守護海塗生態資源。

“三檢並行”強打擊

為更好地在刑事案件審查起訴過程中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2018年7月,區人民檢察院將與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相關的涉公益訴訟類刑事案件歸入民行部辦理,實現該類案件刑事公訴、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行政公益訴訟“三檢並行”。

依託“三檢並行”機制,區人民檢察院以刑事案件為切入點,積極踐行“守護海洋”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重點排查和發現“涉海”公益訴訟案件線索。2018年7月1日至今,從所辦理刑事案件中發現“涉海”公益訴訟線索16件,並已成功辦理15件——其中督促處理海塗非法狩獵違法行為7例/10人,同時就海塗區域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非法狩獵、非法捕撈水產品行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8件/9人,促使海塗野生動物破壞者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依法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提高違法犯罪成本。如在高某等2人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中,兩當事人在被刑事處罰的同時共同賠償國家資源損失人民幣15000元,並在區級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對海塗同類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起到了較大的震懾和警示作用,得到法制日報、最高檢官微等新聞媒體的報道。

公益亮劍強修復

在公益訴訟案件辦理過程中,區人民檢察院秉承恢復性司法理念,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的同時,重點關注被破壞生態資源的整治、修復。如在濱海海塗農用地復墾行政公益訴訟訴前一案中,檢察院工作人員多次赴濱海海塗八一丘、九一丘兩地塊查看被毀損農用地整治復墾情況,並積極督促主管部門召集土地權屬單位、違法當事人出臺復墾工作方案,促使整治修復農用地18萬平方米,有效守護了海塗農用地資源。

與此同時,區人民檢察院積極探索建立涉海公益訴訟刑事案件社會公共利益修復量化評價機制,將違法犯罪當事人主動進行生態修復等項目作為其量刑情節予以考慮,鼓勵、督促當事人積極履行修復因其犯罪行為受損的生態資源和環境的義務。評價機制實施以來,已鼓勵督促海塗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當事人繳納生態修復款3萬餘元。

內外協作強機制

為積極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守護海洋”公益訴訟檢察專項部署,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時間出臺了《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檢察院“守護海洋”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工作方案》,併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各部室負責人為主要成員的領導小組,加強本院內部民行、辦公室、檢察室、公訴等部室職責的整合和協調,合力推進涉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深入開展。

結合上虞海塗非法獵捕野生鳥類行為多發、易發的區域特點,今年5月,區人民檢察院聯合區法院、公安分局、濱海公安分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分局出臺了《紹興市上虞區野生鳥類司法保護工作實施細則》——公安、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等相關行政機關建立鳥類棲息、繁殖水域和溼地的定期檢查巡護機制,加強對非法獵殺工具、藥物等的清查管控以及對非法獵捕、殺害、售賣等破壞野生鳥類資源行為的排查打擊;司法機關通過公訴、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審判加強對非法狩獵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並通過向違法犯罪當事人發佈《護鳥令》、要求其簽署保護鳥類資源承諾書等方式,督促引導當事人自覺履行保護野生鳥類義務,檢舉揭發破壞野生鳥類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案件辦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由此探索建立各職能單位聯動合作、無縫保護海塗野生鳥類資源的協作機制。

上述實施細則出臺的同時,區人民檢察院聯合區人民法院及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在上虞杭州灣沿海溼地(海塗二號閘)成立了浙江省首個“野生鳥類司法保護基地”,並吸收野鳥保護協會等民間公益力量進入野生鳥類司法保護隊伍,整合多方面力量守護海塗野生鳥類資源生態安全。

上虞检察“三强”举措守护海涂生态资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