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紀委市監委通報4起殯葬服務行業侵害群眾利益典型問題

玉溪市紀委市監委通報4起殯葬服務行業侵害群眾利益典型問題

11月24日,玉溪市紀委市監委通報4起殯葬服務行業侵害群眾利益典型問題。

1.玉溪市殯儀館原館長壯啟建、原出納白相明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問題。2010年1月至9月期間,壯啟建、白相明利用職務之便,在購買骨灰盒過程中,多次採取要求經銷商提高單價、增加發票金額和虛開發票等手段,虛報套取公款8.19萬元,其中6.63萬元被二人私分。壯啟建、白相明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款已收繳。

2.紅塔區民政局原副局長兼玉溪殯儀館原館長馮思華、原副館長雷德軍、原出納肖澤軍虛開發票套取資金私分國有資產問題。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期間,馮思華利用擔任玉溪殯儀館館長的職務之便,安排副館長雷德軍等人28次虛開車輛修理費發票,套取殯儀館資金22.52萬元,用於購買車輛供自己使用。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玉溪殯儀館將喪葬用品銷售收入、特殊遺體處理費等共計267.71萬元列為賬外賬管理使用,並將其中的227萬元私分給殯儀館職工,雷德軍、肖澤軍和原黨支部書記王龍強各分得28.6萬元,另外用賬外賬資金送給馮思華3.2萬元。肖澤軍還利用擔任殯儀館出納的職務之便,虛開車輛修理費發票套取資金共計4.65萬元,與車輛修理廠法人陳某私分,肖澤軍個人分得4萬元。2015年2月,經馮思華安排,雷德軍組織肖澤軍等人對殯儀館賬外賬財務資料進行銷燬。馮思華、雷德軍、肖澤軍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王龍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3.華寧縣民政局社會救助股幹部市濤侵吞縣殯儀館公款問題。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市濤在華寧縣殯儀館工作期間,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在經手死者遺體整容化妝、骨灰運送服務費用中,採取收費不入賬、少入賬的手段,侵吞殯儀館公款3770元。市濤受到政務記過處分,違紀款已收繳。

4.易門縣浦貝鄉浦貝社區坐收坐支公墓管理費問題。2016年4月至2017年8月,浦貝鄉黨委委員、副鄉長楊榮紅分管殯葬改革工作期間,作風不嚴不實,致使浦貝社區坐收坐支公墓管理費9.2萬元。楊榮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審核:楊雪

玉溪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起殡葬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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