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寧合等人涉惡案宣判,7名被告終審獲刑!

2019年11月18日,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肖寧合、曹寧等人犯詐騙罪、妨害公務罪一案進行終審宣判,依法駁回抗訴、上訴,維持原判,肖寧合等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二年至五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案件還得從一年前說起...

掃黑除惡 | 肖寧合等人涉惡案宣判,7名被告終審獲刑!

一條線索牽出涉惡團伙

2018年12月27日,金鳳區公安分局掃黑辦接到群眾舉報線索,受害人楊某哭訴著說:“我在一家借貸公司借了3萬元,他們扣過家訪費、中介費、服務費,最後拿到手的就剩25000元,每10天就要還一次款,還多少都由他們說了算,一個月的還款期限到了至少得還24000元,逾期了他們還要收取違約金,如果還不上,他們就會以威脅、恐嚇、毆打、滋擾等暴力方式進行催收”。分局掃黑辦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尋找更多的受害人,一個以肖寧合為首,夥同曹通、曹寧、盧帆等7人的涉惡犯罪團伙犯罪事實逐漸清晰。

弄虛作假 貸款難以還清

“借了三萬,至今都還沒有還清”。民警通過受害人瞭解到,該團伙在貸款過程中會要求借款人簽訂明顯不利於借款人的空白房屋租賃合同、車輛抵押合同、產品購銷合同等,製造虛假交易流水、借款合同、借貸憑證等,如果受害人還款能力弱,該團伙會要求借貸人抵押房產、車輛等,以便後期通過暴力或軟暴力的手段向借款人催收債務。借款人貸款日期屆滿時,該犯罪團伙以各種理由肆意認定借款人違約,逼迫借款人拉長借款週期,反覆借款,轉單平帳,同時以微信、短信、電話不斷騷擾借貸人,最終達到非法佔有,侵吞被害人財產的目的。

團伙分工明確 手段多變

民警通過調查發現,自2018年,肖寧合夥同曹通、曹寧、盧帆等人在金鳳區瑞銀財富中心非法放貸,該犯罪團伙分工明確,以肖寧合、曹通、曹寧、盧帆為首要分子,各自招攬業務,共同投資獲利。在高利放貸過程中手段多變,會以砍頭息、家訪費、中介費、服務費、逾期費、車輛看管費、擺事費等各種名目虛增債務,致使受害人最後拿到手的貸款所剩無幾。“該團伙放貸模式同分局打掉全區首例‘套路貸’案件如出一轍”,據民警介紹。

金鳳警方聞警而動,迅速出擊,以肖寧合為首的涉惡犯罪團伙被一鍋端,破獲詐騙案件8起,查封扣押房產6套、查扣車輛2輛、查扣凍結個人財物19萬餘元、總價值260萬餘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11月份至2018年12月份期間,被告人肖寧合、曹寧、曹通、沈鵬、包樂、李剛、盧帆7人部分或共同糾集在一起,對外虛假宣傳,以民間借貸為由實施“套路貸”詐騙犯罪活動,形成惡勢力。目前,7人已全部獲刑。

警方提醒

借款需謹慎

小心被套路

受害人一旦發現掉入圈套

千萬不要因為害怕

被不法分子裹挾

在“套路貸”陷阱中越陷越深

一定要選擇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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