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審判為未成年人維權——當事人向嘉峪關市城區法院贈送錦旗

家事審判為未成年人維權——當事人向嘉峪關市城區法院贈送錦旗

11月20日下午,嘉峪關市明珠社區居民劉某特意來到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將一面書有鎏金大字“關愛弱勢護人權、執法為民揚正氣”的鮮紅錦旗送到該院家事審判團隊,感謝法官認真負責、秉公辦案。

於某某系劉某與於某的婚生子,於某某自出生後因各種原因致終身殘疾,需要每日服藥、康復治療,被評定為一級智力殘疾,需24小時照料。因家庭瑣事及子女撫養原因,劉某與於某自2015年4月3日分居生活,分居期間於某某一直與劉某共同生活,於某並未盡過撫養義務,也未支付過撫養費和護理費。2019年4月18日,於某某將於某訴至法院,要求於某支付撫養費16.2萬元及自2019年11月後每月的撫養費及護理費。同日,於某提起離婚訴訟,要求婚生子於某某由劉某撫養,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家事審判為未成年人維權——當事人向嘉峪關市城區法院贈送錦旗

承辦法官接到案件後,高度重視,在充分了解案件爭議焦點及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後,決定將兩案合併審理,考慮到雙方當事人矛盾較大,為了順利調解,承辦法官針對所收集的信息,制定出調解方案。庭審前,承辦法官耐心傾聽雙方訴求,認真梳理爭議焦點,尋找糾紛緣由,並進行了初步分析和規勸。庭審過程中,承辦法官耐心為雙方進行心理疏導,有針對性的勸解和引導,動之以情、勸之以理、釋之以法,讓雙方積鬱的情緒得到宣洩,營造出相互接納的良好氛圍,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於某給付於某某撫養費12.5萬元及鑑定費2450元。同時,離婚案雙方也達成了調解協議。

撫養權及撫養費是基於家庭關係中的父母子女關係而產生的父母對子女的意向人身權利,是權利義務的結合體。人民法院在具體個案辦理中,以子女利益為考慮核心,而非根據父母的需求來決定子女撫養,從而確保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近年來,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探索和創新家事審判新模式,用司法手段為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撐起了一片法治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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