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3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湖南法院网讯 20日上午,北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阳某某、黄某某、江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 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3月份期间,被告人阳某某纠集被告人江某某、黄某某、王某某、“小陈”、“茄子”(均在逃)等人形成一股恶势力在郴州市北湖区三里田燕泉花园多次对多名被害人实施敲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阳某某、黄某某、江某某单独或者合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闹事等方式多次勒索多人现金7116元及香烟等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当庭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紧凑有序,程序合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该案将择期宣判。

北湖: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3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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