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產中大關於增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的公告

物產中大關於增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的公告

股票代碼:600704 股票簡稱:物產中大 編號:2019-07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物產中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增加實施主體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名稱:“供應鏈大數據中心建設項目”。

增加實施主體內容:“供應鏈大數據中心建設項目”的原實施主體為公司,現調整為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浙江物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產信息”)共同實施。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增加實施主體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議案已經2019年11月20日召開的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物產中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9]1159號)核准,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755,499,623股股份,募集資金3,815,273,096.15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3,798,986,728.26元。該等募集資金已於2019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根據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於2019年11月1日出具的天健驗[2019]367號《驗資報告》,上述募集資金已存放公司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實施專戶管理。

上述募集資金將全部用於下列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單位:萬元

二、本次增加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情況

“供應鏈大數據中心建設項目”作為本次非公開發行募投項目,擬使用募集資金23,624.60 萬元,公司為該項目實施主體。公司擬新增公司全資子公司物產信息作為“供應鏈大數據中心建設項目”實施主體,即公司通過向物產信息增資4,000萬元,用於購買並管理“供應鏈大數據中心建設項目”相關硬件設備,有利於加快該募投項目實施進度,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

物產信息是公司全資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三、本次增加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影響

本次新增物產信息作為“供應鏈大數據中心建設項目”實施主體,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將加強募集資金的內部與外部監督,科學合理決策,確保募集資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本次增加募投項目實施主體有利於公司募投項目的實施,有利於公司整體規劃及合理佈局,加快募投項目建成,提高募集資金和運營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長遠發展需求。

四、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經審查,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募投項目“供應鏈大數據中心建設項目”的實施主體增加公司全資子公司物產信息並使用募集資金對其增資,是基於該募投項目的實施需要,便於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加快募投項目實施進度,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綜上,獨立董事同意上述募投項目增加實施主體事宜。

(二)監事會意見

經審查,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募投項目 “供應鏈大數據中心建設項目”的實施主體增加公司全資子公司物產信息並使用募集資金對其增資,是基於該募投項目的實施需要,便於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加快募投項目實施進度,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綜上,監事會同意上述募投項目增加實施主體事宜。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華泰聯合證券認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增加實施主體,符合公司實際情況,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項已經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已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的事項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的要求。綜上,華泰聯合證券對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增加實施主體的事項無異議。

特此公告。

物產中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1月2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