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假药涉案人被判1年8个月 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典型案例发布

“同仁堂”假药涉案人被判1年8个月 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典型案例发布

“同仁堂”假药涉案人被判1年8个月 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典型案例发布

封面新闻记者 滕瑾

11月1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该局连续两天发布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典型案例,共计20起,涉及虚假宣传案、邮购假药案、保健食品违法会销案、无证经营食品案等。

记者注意到,在已公布的20起典型案例中,涉案人员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浙江湖州市德清县查处的邮购“同仁堂”假药案是其中唯一一起涉案人员“入刑”的案例。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基本案情: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受理董某某关于“同仁堂止渴养阴胶囊”的咨询,经调查,董某某通过电话邮购方式购进的上述药品(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441,生产企业: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包装相对粗糙,产品批号、生产日期、限用日期印刷存在瑕疵。

经检测及协查,该案药品检出化学药品“格列本脲”“盐酸二甲双胍”且非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了解到服用上述止渴养阴胶囊药品的受害者达20余人,且大部分受害者年龄较大,深受糖尿病困扰,服用该药品的时间较长,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据悉,犯罪嫌疑人甘某某被专案组在湖北省天门市某民居抓获。在本案涉案假药包括“同仁堂止渴养阴胶囊”“同仁堂山菊降压胶囊”“同仁堂止渴降糖胶囊”及“克银丸”等,受害者1000人以上,发往全国假药数量达10万粒以上,涉案金额达200万元。2019年9月,德清县人民法院对甘某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予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款20万元。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公布的20个典型案例中,浙江省查处案例共有9起,涉及虚假宣传案、保健食品违法会销案、无证经营食品案等。此外,市场监管总局此次还公布了河北、吉林、内蒙古、河南、江苏和安徽等地查处的11起典型案例。

今年1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3个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加大对“保健”市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8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相关部委下发通知,自9月1日起组织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回头看”工作,派出工作组对各地“百日行动”整治成效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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