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无止境|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优”无止境|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文 《法制日报》记者 万静

近期,我国经济治理法治化不断提速,多个重磅法律法规明年将正式落地,释放了更为积极的信号,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再迎新突破,这对于推动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进而提升国家经济治理能力意义重大。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0月22日正式对外发布,这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我国首部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法律主题的法律,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制度建设与世界排名相呼应,彰显了中国营商环境的扎实进步,也展现了中国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

国际营商环境地位显著提升

《条例》确立了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条例》出台的核心意义,在于从国家层面确立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必将促进我国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在我国首部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出台之际,又一个好消息接踵而至。

10月24日,世界银行发布《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的排名已从去年的第46位跃升至今年的第31位,提升15位,首次进入世界前40位。这是继去年由第78名提升至第46名之后又一重大进步,这也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发布以来中国的最好名次。

近年来,中国营商环境排名大幅提升,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纳税、保护中小投资者、注册资产、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九个类别的改革中取得了突出进展,体现了中国政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据商务部10月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0871家,实际使用外资683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5%。在全球跨国投资总额持续下降的背景之下,中国引用外资稳中有升,交出了亮眼的“成绩单”。

今年以来,为打造更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我国推出了一系列实打实的政策措施,中国对全球投资者的吸引力正越来越强。

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表决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的保护。6月,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出炉,并于7月30日起正式开始实施。8月,山东、江苏、云南等6个省区新一批自贸试验区设立。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进一步放宽了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准入条件……

“优”无止境|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再加码

“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

这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行政许可、涉企收费、证明事项作出的规定。

治理整顿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一直是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近两年我国相关职能部门为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治理违规涉企收费积极采取治理措施,发布规范性文件,开展各类专项治理行动。这些积极行动都为我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特别是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增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通过有效整顿涉企收费,为企业增收节支,对于激发市场活力、抵御经济下行风险,具有积极意义。

今年8月6,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在9月底之前,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严禁政府部门将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严禁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借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各商业银行也要严格对照“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坚决清理规范违规收费行为。

据悉,除了自查自纠,这次治理工作最关键的一招,是按照涉企收费事项一律公开、没有例外的原则,要求地方政府清理和公布政府委托中介机构承担的事项,公布政府部门下属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性质等内容;省级政府要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明确费用的承担方;国务院各部门要统一在官网公开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事项。

这意味着,从今年10月份开始,企业到底需要缴什么费、有什么收费依据、该交多少,上网一查便知,涉企收费公开透明,企业缴费明明白白,社会监督有的放矢。如果网上查不到这笔收费项目,企业不仅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缴费,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由于涉企收费是由国家一些行政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为面向社会提供服务而收取,大多数收费带有部门性、行业性、地方性,虽然也需要批准,却没有税收那么严格,因此容易出现收费杂乱、重复、交叉,不合规、不合理现象较多。

据记者了解,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全国涉企收费检查,查处违规收费金额6.2亿元,这就从一定层面说明我国违规涉企收费的现实情况。

“优”无止境|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放管服”推进营商环境优化

此次《条例》的一大特点,就是把前一阶段中央和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经验,用法规条例的形式固定下来,特别强调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证照分离”,压减企业开办和注销手续等,确立了对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将进一步推动各个层面营商环境的改革和完善。

水美则鱼肥,土沃则稻香。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践中大胆探索,形成了一批比较成熟的经验。记者曾经前往通过推进放管服、推行无证明城市来大力提升营商环境的浙江义乌市采访。

2018年义乌市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核心任务重点向烦扰群众的各类证明材料“开刀”,截至7月底共取消270项办事证明材料。

对清理出的需要被取消的证明事项材料,义乌市通过风险评估,实行六个“一律取消”: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开具证明的部门、镇街或村(社区)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等信用管理手段解决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部门间会商核查或实地调查核实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义网通办”等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放管服改革是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一场深刻变革。其中一个重要内涵,就是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企业公众角度出发来推进改革,而不是从政府部门角度出发进行改革。”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说。

王敬波认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是要围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破除阻碍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增强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以此来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清理营商环境市场航道

近年来,中国营商环境排名大幅提升,体现了中国政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其中当然有减税费、治理违规涉企收费的功效。

公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1709亿元,完成了全年减税降费任务的一半。减税降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效果也很明显。而上半年,规模以上民营和中小工业企业增加值分别增长8.7%和8.1%,同比分别加快2.7个和1个百分点。前5个月实现利润分别增长6.6%和6.7%。税务部门监测的10万户重点税源企业数据显示,上半年重点企业单位营收税负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则增长20.6%。显然,减税降费切实增强了企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为顶住经济下行压力贡献了力量。

但是治理违规涉企收费仍然任重道远。

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介绍,国家自1990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发布以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先后发布过许多治理整顿针对企业乱收费的文件,但一直未能建立起来稳定、成熟、高效的完善治理机制。

市场如水,企业如舟。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减少相关部门对市场主体不必要的干扰,依法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才能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平稳的运行航道。

围绕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各部门持续推进有效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18)》显示,我国推进海关、边检、海事一次性联合检查,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比上一年压缩56.4%和61.2%;企业开办时间大幅压缩,由原来平均20天减至8.5天内。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目前以审批方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占比不到1%。“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推开,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部门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王锡锌认为,此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填补了立法空白,是对市场主体和社会各方面期盼的及时回应,可谓一场“及时雨”。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没有比法治更好的“定心丸”,没有比法治更好的确定性环境。

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度化消除痛点、激活创新,《条例》让全社会、全世界都看到我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意志。即使在全球经济下行、贸易摩擦升级的2018年,美国企业在华投资收益率仍达到11.2%,较在全球8.9%的投资收益率高出2.3个百分点。这正是中国市场潜力、营商环境魅力的最佳证明。(责编 吕斌 美编 刘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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