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用“三心” 斷清家務事

廣西岑溪市人民法院法官傅小林是家事審判團隊的一員,她用“三心”來化解家庭矛盾、修復親情,為促進家庭和睦、社會和諧作出不懈努力。

一顆“公心”確保案件辦理質量

她用“三心” 斷清家務事

傅小林正在查閱案件資料

婚姻家庭糾紛但凡起訴到法院,雙方大都積怨頗深。對此,傅小林耐心向當事人釋法明理、溝通交流,秉公辦案,用一顆“公心”確保案件質量。

2017年,陳某與肖某經人介紹認識,兩個月後,他們便登記結婚。婚後,二人經常因瑣事發生爭吵,肖某還無端猜疑陳某與他人有染。陳某不堪肖某的猜疑,兩次向法院起訴離婚,後因雙方親友的勸阻和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等原因,事情暫告一段落。

“法官,我現在有家不敢回,他還經常發信息恐嚇,我實在是受不了了……”今年6月,再也無法忍受丈夫種種極端行為的陳某第三次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二人離婚。接到案件後,傅小林認真翻閱案卷,瞭解到陳某和肖某才結婚兩年,但陳某已三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意識到兩人的矛盾較深。

“我不同意離婚!”在庭審過程中,肖某自始至終堅信陳某曾與他人有不正當關係,並指責傅小林偏袒陳某。

傅小林遵循公平公正的辦案原則,最終依法判決准予陳某和肖某離婚。

“幸福的婚姻應當是基於雙方的信任,你不能把自己的懷疑當成真實事件。我們已多次與陳某溝通,並試圖引導她與你和好,但是她離婚的態度非常堅決,並且在法院前兩次判決不準離婚後,你們的感情並沒有修復……你們的婚姻狀況符合法律規定的離婚條件……”判決過後,傅小林再次對肖某進行釋法明理,經過開導,肖某服從了法院的判決。

一顆“慈心”為幼兒討撫養費

在辦理撫養費糾紛案件中,傅小林始終堅持“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則,努力消除當事人之間的積怨給孩子帶來的傷害,耐心促進雙方和解。

她用“三心” 斷清家務事

傅小林正在開庭審理案件

2018年初,身懷六甲的黃某和丈夫李某因感情不和,經岑溪市法院調解離婚。在調解書中,二人約定孩子出生後由黃某撫養,但沒有約定如何分擔撫養費。

不久,黃某生下一個女兒。產後的黃某因照顧孩子無法出去工作,積蓄本就微薄的她,日漸感覺經濟壓力增大。為此,黃某多次聯繫李某,要求其支付女兒的撫養費,但李某均以離婚時簽訂的協議規定由黃某撫養小孩為由,拒絕支付撫養費。

窘困之際,黃某以女兒的名義將李某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李某每月支付相應的撫養費,直到女兒滿十八週歲。

“撫養孩子是為人父母的責任,更是法律規定的義務,雖然你與黃某離婚了,但是女兒的健康成長離不開你的關心呀……”受理該案後,傅小林多次電話聯繫李某做其思想工作。最終,李某答應每月支付相應的撫養費給女兒。

一顆“孝心”維護老人合法權益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在辦理涉及老人的案件時,傅小林用“孝心”促使案件糾紛平和化解。

她用“三心” 斷清家務事

傅小林向當事人送達訴訟材料

今年國慶假期剛過,傅小林受理了一起贍養糾紛案。年近九旬的老母親以女兒不支付贍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為由,將其告上法院。在翻閱案件材料時,傅小林發現,作為原告的老人因肢體二級殘疾已臥床多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一直由兩個兒子輪流照顧;原、被告雙方意見分歧較大,就贍養事宜爭執不休。

考慮到案件的最終辦理結果將直接影響到老人能否安度晚年,傅小林認為不能貿然採取開庭審理、判決結案的方式來處理,而是應促使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讓案結事了。

確定工作思路後,傅小林多次電話聯繫原、被告雙方進行溝通,爭取讓雙方能心平氣和地坐下來進行協商。

“我們都是為人父母的,想想母親把我們撫養成人真的不容易,千萬不要等到‘子欲養而親不待’之時……”經過傅小林的不斷溝通,原、被告雙方先前劍拔弩張的關係得到了有效緩解。

最終,在傅小林的主持下,原、被告雙方達成贍養協議:兄妹三人每人輪流贍養母親六個月,贍養期間的費用由各自負擔。

“希望儘自己最大的努力,讓每一個家庭都和諧!”這是傅小林辦理家事案件的初衷,並且她一直在朝著這個方向努力。2018年以來,她共受理案件460件,結案433件,其中調解256件、撤訴57件,調撤率為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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