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肇事逃逸,肇事者竟是初中生

摩托车驾驶方便,又拉风炫酷,

深受年轻人及未成年人的喜欢。

但未成年人骑摩托车

是法律不允许的,

因为十分危险,

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

……

11月9日15时32分,

泽州县下村镇成庄矿路段

就发生了一起

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肇事逃逸

致人受伤的事件

老人被撞伤 肇事摩托车逃逸

摩托车肇事逃逸,肇事者竟是初中生

11月9日,本是一个安静平和的日子,东沟中队民警像往常一样进行巡逻工作。下午15时32分,中队电话铃声响起,原来是大队指挥中心转警:在下村镇成庄矿路段有一位老人被一辆摩托车撞伤,摩托车逃逸了。

警情就是命令。东沟中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并同时启动查缉预案。中队长原慧斌根据现场情况,一边向大队指挥中心汇报现场情况,一边组织中队全体人员,兵分三路展开侦破工作,一路对现场仔细进行勘查,一路到指挥中心和成庄矿派出所调取相关监控信息,一路围绕事故发生地周边商户及途经群众走访调查。

一小时后 当事人电话自首

摩托车肇事逃逸,肇事者竟是初中生

16时40分,中队民警正在紧张地进行事故调查的时候,大队指挥中心电话响起,122转述一名交通事故当事人通过电话投案自首,办案民警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让其到现场说明情况。

很快,一位初中生模样的孩子赶到事故现场,承认自己是自己驾驶摩托车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老人受伤。

原来,下午16时20分多左右,刚刚年满14周岁的当事人史某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返回事故现场查看情况,发现办案民警正在紧锣密鼓地寻找肇事者。毕竟年龄较小,闯祸后的史某十分紧张、害怕,迫于自身压力,史某在下午4点半左右通过122电话投案自首。

熊孩子背后的熊家长

摩托车肇事逃逸,肇事者竟是初中生

通过询问,民警得知肇事者史某多次向母亲提出想要购买一辆摩托车,便于上下学方便。起初母亲并不同意购买,但架不住孩子一次次的软磨硬泡,最终同意孩子先去挑选一下车,如果有喜欢的话便购买。

9日下午史某便约上好伙伴张某坤一起去选车,一眼便相中了停在车行里的一辆白色公路赛二轮摩托车,史某立即驾驶着摩托车和小伙伴张某坤一起沿大阳至东沟线由北向南一路试驾相中的摩托车。当车辆行驶至下村镇立德天商贸城农村信用社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张某富驾驶的二轮摩托相撞,导致张某富后座乘客王某花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史某因为害怕,驾车逃逸。

刚满14岁的史某,还是一个正在上学的未成年人,尚未达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一不懂交规,二不懂驾驶操作,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无法做出正确的处置。父母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及时制止孩子购买或驾驶摩托车,导致年仅14岁的孩子驾驶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引发交通事故。

民警现场对两名未成年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并对孩子的父母进行了批评和教育。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上路是违法行为

初生牛犊不怕虎,未成年人大胆无畏,敢想敢做,但心理还不成熟、驾驶技术不过关、无法正确应对突发状况、缺乏交通安全意识,莽莽撞撞就驾车上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给自身和他人带来伤害,危险性极大。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史某尚未达到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定年龄,驾车上路无疑是违法行为。

泽州交警再次提醒各位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监管好自己的孩子,及时制止未成年人骑行带有机动车性质的代步工具,时常提醒孩子注意交通安全,避免悲剧的发生。

摩托车肇事逃逸,肇事者竟是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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