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遲到”的錦旗

“我們也不懂法,又不在銀川住,遇到這種事也沒個可以求助的人,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好,感謝法官,感謝法院,維護了我女兒的權益。雖然案子已經了結快半年了,但我女兒一直惦記著啥時候來銀川給法官送個錦旗。”


近日,一位當事人的母親專程從甘肅省蘭州市來到金鳳區人民法院,將一面寫有“傾力調解負責任 熱心為民好法官”的錦旗送到了辦案法官周寧的手中,用質樸的語言表達了對承辦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衷心感謝。

一面“遲到”的錦旗

據瞭解,這是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2015年7月,王某與李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王某將其名下的一套房屋出租給李某,用於李某經營養生會所,租賃期限自2015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日。但自2018年9月起,李某以資金緊張為由推諉拒付房屋租金,亦不交納物業費、暖氣費等。王某多次要求與李某解除租賃合同均未果,無奈之下將李某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周寧受理此案後,考慮到被告李某不僅拖欠房屋租金,還拒絕解除合同,抗拒心理較強,故決定在送達開庭傳票前先通過電話為被告做好思想工作。電話撥通後,李某情緒激動,表示自己無力給付租金等款項,周法官耐心地與被告李某溝通,安撫心情,為其釋法說理。經法官調解後,李某表示同意解除合同並償還所欠費用,但要求法院取消開庭,並給予李某一定的時間籌錢。周法官考慮到本案原告住在蘭州,一旦李某反悔將導致原告增加不必要的訴累,便安排書記員向被告的住所郵寄送達開庭傳票。
開庭當天,原告王某一大早就打電話告知法院被告願意出庭應訴,並同意與原告協商解決。最終,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李某同意解除涉案房屋租賃合同、限期返還涉案房屋並分期向原告支付欠付的所有費用。隨後,周法官按照雙方自願達成的調解協議製作民事調解書並送至當事人手中,雙方累積的矛盾終於化解。


案件雖已審結快半年,但要當面感謝法官的想法一直縈繞在原告王某母女心中,於是,才有了文章最初贈送錦旗那溫暖的一幕。這面錦旗既承載著當事人的認可與信任,也激勵著金鳳法院人繼續奮勇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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