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龐氏騙局”,如何有效的避免陷入這個金融陷阱?

前兩日區域內又有一家金融公司倒閉了,一夜之間整個公司人去樓空,先前許諾的高達15%以上的投資回報率也瞬間化為烏有。一百多號投資的大爺大媽集聚在派出所,悔恨與憤怒溢於言表,心痛的同時不禁讓人唏噓。加上這次案件算起來已經是近年第三家倒閉的金融公司了。

何為“龐氏騙局”,如何有效的避免陷入這個金融陷阱?

受騙的投資者

在民間理財市場中,金融投資、理財、傳銷騙局屢屢上演,國家個各類金融機構的金融宣傳普法不可謂不到位,無論是新聞、報紙、各種新媒體幾乎每天都會報道全國各地時時上演的各類詐騙案件。從前幾年轟動全國的e租寶案、昆明泛亞案、再到錢寶案,動輒數百億規模的資金騙局,幾十萬受騙的投資者,輕則多年積蓄毀於一旦,重則家毀人亡。

歸根到底,這類金融騙局都始於百年前的一個臭名昭著的詐騙模式,業內人稱:龐氏騙局。

究竟何為“龐氏騙局”呢?

這就不得不提到一個人:查爾斯·龐茲。

案例回顧:

龐氏騙局”源自於一個名叫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1882-1949)的人, 他是一個意大利人,1903年移民到美國。在美國幹過各種工作,包括油漆工,一心想發大財。他曾因偽造罪在加拿大坐過牢,在美國亞特蘭大因走私人口而蹲過監獄。經過美國式發財夢十幾年的薰陶,龐茲發現最快速賺錢的方法就是金融,於是,從1919年起,龐茲隱瞞了自己的歷史來到了波士頓,設計了一個投資計劃,向美國大眾兜售。

這個投資計劃說起來很簡單,就是投資一種東西,然後獲得高額回報。但是,龐茲故意把這個計劃弄得非常複雜,讓普通人根本搞不清楚。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剛剛結束,世界經濟體系一片混亂,龐茲便利用了這種混亂。他宣稱,購買歐洲的某種郵政票據,再賣給美國,便可以賺錢。國家之間由於政策、匯率等等因素,很多經濟行為普通人一般確實不容易搞清楚。其實,只要懂一點金融知識的人都會指出,這種方式根本不可能賺錢。然而,龐茲一方面在金融方面故弄玄虛, 另一方面則設置了巨大的誘餌,他宣稱,所有的投資,在90天之內都可以獲得40%的回報。而且,他還給人們“眼見為實”的證據:最初的一批“投資者”的確在規定時間內拿到了龐茲所承諾的回報。於是,後面的“投資者”大量跟進。

何為“龐氏騙局”,如何有效的避免陷入這個金融陷阱?

查爾斯-旁茲

在一年左右的時間裡,差不多有4萬名波士頓市民,變成龐茲賺錢計劃的投資者,而且大部分是懷抱發財夢想的窮人,龐茲共收到約1500萬美元的小額投資,平均每人“投資”幾百美元。當時的龐茲被一些愚昧的美國人稱為與哥倫布、馬可尼(無線電發明者之一)齊名的最偉大的三個意大利人之一,因為他像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一樣“發現了錢”。龐茲住上了有20個房間的別墅,買了100多套昂貴的西裝,並配上專門的皮鞋,擁有數十根鑲金的柺杖,還給他的妻子購買了無數昂貴的首飾,連他的菸斗都鑲嵌著鑽石。當某個金融專家揭露龐茲的投資騙術時,龐茲還在報紙上發表文章反駁金融專家,說金融專傢什麼都不懂。

1920年8月,龐茲破產了。他所收到的錢,按照他的許諾,可以購買幾億張歐洲郵政票據,事實上,他只買過兩張。此後,“龐茲騙局”成為一個專門名詞,意思是指用後來的“投資者”的錢,給前面的“投資者”以回報。龐茲被判處5年刑期。出獄後,他又幹了幾件類似的勾當,因而蹲了更長的監獄。1934年被遣送回意大利,他又想辦法去騙墨索里尼,也沒能得逞。1949年,龐茲在巴西的一個慈善堂去世。死去時,這個“龐氏騙局”的發明者身無分文。

從20世紀80年代龐氏騙局進入中國以來,已經演變成多行業的花樣繁多的詐騙形式。

何為“龐氏騙局”,如何有效的避免陷入這個金融陷阱?

旁氏騙局模式


從最初的傳銷、到宗教洗腦式培訓、消費返利,各種直銷創業,再到近幾年流行的微商、數字貨幣投資以及p2p、各種保險騙局。幾乎在各行各業都充斥著爾虞我詐的騙局,萬變不離其宗。

一些不法分子充分發揮國人的“創造力”,將這種模式“發揚光大”。

為何這種外表華麗,實則手段低劣的騙局屢禁不止還不時有大量投資者受騙呢?

歸根到底還是金融防範意識淡薄,被許諾的高額的利息矇蔽了雙眼。

為何銀行定期存款一年2%左右的利息,理財產品4%的年化收益率,一些金融公司卻許以年化百分之十幾甚至更為離譜的投資回報率?

難道他們真的就有十分靠譜的投資渠道能夠保證每年獲得高於市場同期的投資收益麼?

有關數據顯示:

從2016年至2018年,我國發生的金融詐騙案件達到了33000多件,雖然近幾年每年的詐騙案件數量有下降趨勢,但是從總體上看規模和數額卻在不斷上升。

而且依託發展迅速的互聯網理財市場,受騙的投資者也不再拘泥於中老年客戶,一些年輕客戶群體甚至不乏高學歷的投資者也難逃高利背後的騙局。動輒幾百億甚至上千億的詐騙案件也層出不窮,受害者分佈全國各地。

低風險高回報,子虛烏有的投資項目,故弄玄虛的繁瑣的投資模式,違背投資週期的變現時間,但凡有一點金融常識的人怎麼想著都不會受騙入坑,但就是這樣不可思議的詐騙方式在百年間橫行世界各國各個階層,屢禁不止。

結束語:

我國已經進入消費金融投資的快車道,近幾年各種投資消費金融公司如雨後春筍般迅速成長壯大。在行業迅速發展的同時如何防控不法個人和機構對於普通投資者的金融詐騙已經迫在眉睫。

防治金融詐騙需要內外兼修,在國家不斷完善各種行業規章和法律體系的同時,作為投資者的普通群眾更要擦亮雙眼,不盲目以收益為投資的唯一導向,緊緊捂住自己的錢袋子,在投資前多學習,多問幾個為什麼?合理麼?

畢竟有些金融詐騙的方式看似很複雜,但歸根到底總逃不出那個違背投資規律的不變法則。

拒絕高利誘惑,獨立判斷,摒棄盲從,我的資金不容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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