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特別國債”?

上週五(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明確將研究推出包括提高財政赤字率、發行特別國債、增加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規模、引導貸款市場利率下行以及刺激消費等一攬子宏觀政策措施。

其中特別國債引起市場關注。

何為特別國債?歷史上又在什麼情況下發行特別國債?今年會發嗎?發多大規模?特別國債到底有多特別?

我國改革開放之後的國債發行始於1981年,四十年間,只有兩次國債發行直接稱之為“特別國債”,簡而言之是專門服務於某項特定政策,支持某特定項目需要。

何為“特別國債”?


發行次數自然少而又少。第一次是為了補充四大行資本金。

1995年《商業銀行法》生效,及國際《巴塞爾協議》規定,銀行資本充足率不低於8%。可當時我國四大行資本充足率只有5.86%,若是再剔除掉未核銷的呆賬後,就只剩3.5%。資本金不足和不良資產龐大,嚴重製約商業銀行的生存與發展。

1998年8月,由財政部發行期限為30年的2700億元特別國債,向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定向發行,所籌資金專項用於補充上述銀行資本金。

第二次是購買外匯組建中投公司。

進入21世紀後,我國國際收支持續順差,外匯儲備資金一度突破1.4萬億美元,甚至引起流動性偏多、通貨膨脹問題。中央為了解決此問題,順帶提高外匯經營收益,考慮組建中國的“主權財富基金”——中投公司作為外匯儲備新的多元化投資平臺。

2007年6月18日,財政部作為代表政府的股東,發行2000億美元的特別國債,用於購買外匯注資中投公司。

此外,還有滿足特定的支出目的的特別類型的債券,如長期建設國債、專項建設基金。

1998年9月,財政部向四大行定向發行1000億十年期國債。用於基礎設施建設、企業技術改造、西部大開發、生態建設等項目,此為首推長期建設國債;

2015年經濟下行,國開行、農發行向郵儲銀行定向發行專項建設債券,籌集資金建立專項建設基金。國開基金或者農發基金採用股權方式投入項目公司,在2015-2017年大規模投放後,專項建設基金規模達到約2萬億。

三者區別就是專項建設債由政策性銀行發行,不列入赤字;長期建設國債由財政部發行,列入赤字。而特別國債是被納入基金預算管理,不列入財政赤字;

早先,重慶市原市長黃奇帆撰文稱:因今年情況特殊,建議突破赤字率3%的常規限制,並提請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增發1萬億特別國債,用於支持中小企業減稅降費和對疫情地區進行轉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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