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學警鈴大作 是什麼讓樑美芬和學生堅持上完憲法課?

香港城市大學警鈴大作 是什麼讓梁美芬和學生堅持上完憲法課?

梁美芬說,上課在香港已成了一件奢侈的事,她希望更多的香港人站出來支持法治,反對暴力;她譴責一些學校管理層缺位,對部分學生在校園內犯罪“知而不管”,縱容暴力。

“之所以選擇繼續上課,是因為我們不想傳達一個這樣的信息——人們會因為暴力而屈服……法治是保持香港繁榮和持續發展的最佳途徑。”11月11日,當激進示威者和黑衣暴徒在香港多地包括學校發起“三罷”,並四處破壞、縱火時,香港立法會議員、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梁美芬在持續響起的火警鈴聲中,用麥克風大聲說道。

那一天,她與七八十名法律系學生堅持,上完了一堂憲法課,有上課的同學課後表示,這是讓他們“永生難忘的一堂憲法課”。

14日上午,梁美芬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大樓接受羊城晚報記者獨家專訪時表示,如今在香港,上課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她希望香港能夠儘快止暴制亂,建議“軟硬兼施”,成立特別法庭,儘快審判涉嫌犯罪的暴徒,不能讓騷亂持續下去。

作為一名立法會議員和法律專業人士,令梁美芬感到難過的是,香港似乎“一夜之間”變了。如今去醫院、去學校、去任何一個地方,都要擔心面對的是否是一個“持不同意見”的人,香港人似乎失去了免於恐懼的自由,“香港正在自己拆自己的招牌”。

梁美芬希望告訴仍在用暴力破壞香港社會的人:“我們每個人都希望有言論自由,那就必須去尊重別人的言論自由;我們希望生命受到保護,那也要去尊重別人的生命。”她呼籲更多的人大膽站出來,站在法治這邊,共同止暴制亂。

“我被同學們的心意打動”

對話

“上課成了一件困難的事”

羊城晚報:最近我們在網絡上看到了您在香港城市大學上憲法課的視頻。當時警鈴狂響不斷,暴徒在肆意破壞,您為什麼還要堅持上完這樣一節憲法課?

梁美芬:過去兩個月裡,在香港,上課成了一件困難的事情。無論是對老師還是學生都是如此。我的很多同事在課堂上想講一些東西,都未必敢講,講了就有可能被包圍。我們的學生,可能來到學校的過程已經很難,但到了課堂上,還有可能被人恐嚇,或者被要求離開課堂去參加某些暴力活動。很多同學是很無助的,他們很想學習,但卻受到別人干擾,要面對隨時可能發生的校園欺凌。我收到過不少向我求助的個案。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想要讓那些想上課的同學,能夠在一個良好的環境中上課。每上一節課,我都會做足準備工作,很早回到學校,請學校保安守護課堂,不讓黑衣人衝進課堂搗亂。

這麼久以來,我也被一些同學深深感動。有些學生為了來上課,提前兩個小時就到了,其中有內地來的學生,有外國的學生,他們都很喜歡讀法律,希望在香港拿到執業資格。

那天的情況,火警鐘長鳴,上課是有障礙的。我徵求了學生的意見,結果七八十個學生一致贊同繼續上完這節憲法課,沒有一個人離開。

“香港不能自己拆自己的招牌”

“我們必須站在法治這邊”

羊城晚報:“修例風波”已經持續五個月之久,暴力行為一直未能停止而且愈演愈烈,香港是否正失去其在法治方面一直以來的美譽?我們應該如何看待?

梁美芬:人類社會經過了這麼長時間的文明,選擇了法治作為社會的基石,因為這對所有人來說都是最好的。我們每個人都希望有言論自由,那就必須去尊重別人的言論自由;我們希望生命受到保護,那也要去尊重別人的生命。這種基本的權利和義務,就是社會的共識。

香港是用了超過100年的時間才締造了法治社會的形象,法治精神一直是香港最核心的價值之一,香港人一直以法治自豪。但是,經過這五個月以來發生的事情,這個印象被破壞了。

香港是由不同的人群組成的。在年輕人中,有少數人被灌輸了一些極端、暴力的思想,這對香港社會極度危險。在如此危險的時局下,我們剩下的其他人,必須站在法治這一邊。要知道,一個社會要麼選擇和平、選擇法治,要麼選擇暴力,如果沒有人願意遵循法治精神,就可能要用暴力解決問題。

所以,我們應該恢復理性、冷靜,不能做“攬炒”派,“攬炒”派不僅僅是反對派,他們也是破壞社會和法治的惡勢力。

“建議成立特別法庭”

羊城晚報:您認為,政府接下來應該如何加快止暴制亂,還香港人一個平靜的生活環境?

梁美芬:我覺得,平息騷亂必須將“軟”的手段和“硬”的手段相結合。在“硬”的方面,對於激進的暴徒,必須用果斷的方式,根據現行法律進行處理;而在“軟”的方面,有例可循的是成立委員會,就發生騷亂的原因進行分析。

我建議成立特別法庭,集中審判涉嫌犯罪的暴徒,加派司法資源,儘快審完所有案件。

而我們的法庭是怎麼處理的?連前幾年“佔中”的案件,到現在都還在上訴階段,為何5年都沒有審完?我們的法院究竟給了年輕人一種什麼樣的導向?在法治的框架下,允許做什麼,不允許做什麼?

我認為,既然法律已經規定了在什麼樣的年紀下(犯罪)應該承擔怎樣的法律後果,那他犯下了該承擔責任的罪行,就應該按照法律進行審判。只有這樣,才能讓其他守法的人堅定守法的信念。

所以,我建議我們的政府不能“拖”,香港這個家是我們自己的。

“大學教育不能一個“縱”字了事”

“有學校知而不管是縱容”

羊城晚報:香港多所大學的部分學生也參與暴力行為,破壞公眾設施、襲擊警方。您認為,造成這些問題的根源是什麼?

梁美芬:我覺得,中小學教育一定要施“大手術”,不能“漫山放羊”,通識課中的“碎片式”的、扭曲的灌輸必須停止。

對很多大學生參與暴力行為,我們的大學也是要負責任的。有的大學採取了“縱容”的態度,在應該表明清晰態度的時候,大學的管理層卻盡力迴避,甚至是迎合一些正在違法犯罪的學生。

從一個教育者的角度,很多學生做錯了事情,我們難道不應該設法去糾正嗎?一些大學的管理層,有盡到這樣一個基本的責任嗎?有符合社會對教育者的期望嗎?

要知道,香港八所大學都是公辦的教育機構。學校的管理規定中,是絕對不容許學生在學校裡違法犯罪的。我舉個例子,哪怕不是大學,只是一個出租屋,屋主知道租客在房子裡製毒而不採取行動,都必須揹負法律責任。

我相信,我們一些大學的校長是知道學校裡面發生的事情的,知道一些學生的行為是會造成嚴重罪行的,甚至知道這些行為會造成嚴重公共交通安全的。譬如有大學生在學校裡製造汽油彈的行為,大學真的不知道嗎?我相信,只要他們想,一定有能力知道。校方應該採取行動,設法制止。如果學校知而不管,不僅是不作為,更是縱容暴力的幫兇,同樣應該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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