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鱼要遭理麻!通江县严惩“漏网之鱼”

本报记者 李俊如

电鱼、毒鱼、地笼等非法捕鱼会造成水域生态平衡严重破坏,今年以来,通江县加大对非法捕鱼的打击力度,守护好河流,努力实现水清岸绿。

事件一

9月28日晚8点,通江县公安局涪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涪阳河段进行非法捕鱼。接到报警后,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对河段进行巡逻。晚11点,干警们在涪阳大桥下发现一袋渔网、一个装满了鱼的桶、一盆排钓,现场抓获3名非法捕鱼者,另有2人乘船逃离。涪阳派出所立即向通江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行动中队上报案情。

行动中队随后对逃跑的2人进行传唤。当天2人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经审讯,2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目前,该案件已移交通江县检察院进行起诉,等待非法捕鱼者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事件二

10月22日,通江县公安局永安派出所干警马杰按照工作计划对烟溪乡苏家坪村、文家坪村2个村的公安基础数据进行采集。下午4点,他在返回永安镇途中的苏家坪村某河道旁发现停有一辆可疑车辆,他当即停车查看,并向派出所负责人汇报。随后,永安派出所组织民警沿河巡逻,发现2名男性携带电频在河边行走,另有2名女性在河边收鱼。经民警现场抓获清点,共有大小鱼305条,重量3.16公斤。

审讯时,犯罪嫌疑人陈某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表示事前不知该河段属禁渔区,并将以此为戒,不再进行非法捕鱼。

■部门声音

注意!通江河常年禁渔

据通江县水产渔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四川省诺水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自然保护区,大、小通江河及流域属于常年禁渔区。今年以来,通江县水产渔政局根据公安部组织召开的全国打击野生动物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了与公安各辖区派出所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执法力度,按照查处一案,震慑一片、警示一片的工作思路,现已查处违法捕捞案件31起,在保护区内违法捕捞案件26件,其它违反禁渔期规定案件5件。根据相关规定,已将所有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捕捞行为,坚决治理捕捞行业乱捕、滥捕现象,守护好大、小通河,维护好河流的生态环境。

通江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行动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行动中队已办理涉及环境刑事案件10余起,起诉犯罪嫌疑人2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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