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缴很久要补缴,滞纳金是怎么算的?

昨天老蟹发了 一文,里面包括断缴补缴和异地迁移等话题,发现有不少朋友留言私信问老蟹社保滞纳金的内容。

就拿其中一个朋友来说,他公司因为各种原因,已经有5年没给他交过社保了,最近准备补缴,但是这位朋友听说需要交一大笔滞纳金,然后来问老蟹社保断了5年滞纳金要补多少,是员工自己承担还是什么?

社保断了5年,滞纳金要交多少?

1、相关法律规定

据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确因特殊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提供资产担保或者其他有效缴费担保,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征求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意见后予以批准,可以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缓缴期满后,缴费单位应当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缓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在缓缴期满后不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依法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冻结相当于应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数额,或者扣押、查封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2、滞纳金计算方法

滞纳金计算公式: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

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社保补缴的滞纳金是针对用人单位来的,属于罚款,不需要员工自己交。如果是个人断缴补缴只需要按照规定收取一定的利息,具体以当地补缴政策为准。

社保断了5年滞纳金多少的问题就解答到这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在这里老蟹要提醒各位,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是有权利用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的。

如果你还有疑问,欢迎给老蟹留言。关注真保蟹说险,给您最真诚的干货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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