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方隱形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營口港遭責令改正

北京商報訊(記者高萍)營口港(600317)11月13日晚間發佈公告稱,因存在關聯方隱形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情形,公司遭遼寧證監局責令改正。

根據公告,營口港於近日收到遼寧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營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公司相關人員收到遼寧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司政等四人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決定的決定》 、《關於對崔貝強等十一人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

遼寧證監局稱,2019年7月對營口港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公司在規範運作方面存在問題,同時發現公司存在關聯方隱形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問題。具體表現在,公司在業務管理方面喪失獨立性,公司在財務管理方面缺乏獨立性,公司在人員管理方面缺乏獨立性,公司部分管理部門缺乏獨立性等。

根據《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遼寧證監局對營口港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對司政等四人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對崔貝強等十一人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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