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交警九大队在行动中查获1起酒驾、1起醉驾

广西高速交警讯(通讯员:曾锐)11月4日晚,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根据支队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在合浦往北海方向G7212柳北高速337km处,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行动中查获1起酒后驾驶机动车、1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21时50分,民警在对桂E6****小轿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时,得出血液中酒精含量结果为12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送驾驶员邓某到医院进行采血取证,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再进行进一步处理。若抽血检查结果达到醉驾标准,邓某将面临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能考取驾照等后果,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2时23分,民警在对桂ED****号牌小轿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时,得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张某现场表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随后签字接受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广西高速交警九大队在行动中查获1起酒驾、1起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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